“不输液清单”应是医患双方的指南
文章来源:医药卫生网 2014-9-26 21:22:02
提要:任何一种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性,医生的处方权也不例外。怎么避免这种医疗权力的滥用,长期以来往往习惯于依赖医德的力量。人们给不滥用药物开小处方的医生以世界上最美的溢词,但与此同时,人们又自发制造了种种的“黑榜”,对那些滥用药物、过度医疗的医生深恶痛绝。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53种不需要输液疾病清单的同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用药原则,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病情危重、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3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安徽出台“不输液清单”的做法,在不管什么病动不动就输液的现状下,无疑是一种进步。
任何一种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性,医生的处方权也不例外。怎么避免这种医疗权力的滥用,长期以来往往习惯于依赖医德的力量。人们给不滥用药物开小处方的医生以世界上最美的溢词,但与此同时,人们又自发制造了种种的“黑榜”,对那些滥用药物、过度医疗的医生深恶痛绝。
这种极端很容易变成一种认识的偏执,动辄最美或者是最恶,抹黑了事实的真相。滥用不滥用,过度不过度,变成了很难说清楚的糊涂账。
很多疾病是复杂的,输液指征有还是没有,在医疗过程中,还要依赖于医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判断,而不是完全僵化地执行字面的规定。
但“不输液清单”这种医疗科普和标准化管理依然具备积极意义。公众掌握了更多的医疗常识,就是一种对医疗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设置了一条标准化的指南线,总会对医疗行为产生正面的引导和影响。
作为医疗质量的监管部门,公布“不输液清单”,让管理标准化,会让医生更有底气地拒绝那些要求主动输液的就医者。同时,也侧面地提醒了一些过去热衷于输液的医者--一切要有章可循,不能盲目和草率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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