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350|回复: 14

[讨论] 血培养应先采集需氧瓶还是厌氧瓶?

 
发表于 2014-7-30 10:23: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江苏镇江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医院最近在规范血培养的采集,在制定SOP的时候,对一个事情比较纠结。护士在采集标本的时候,每个部位需要采集2瓶标本,一瓶需氧瓶,一瓶厌氧瓶,但在采集的先后有没有说法,本来我觉得应该先采集厌氧瓶,然后再采需氧瓶。但看了一些资料,也有说先采需氧瓶的,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定了,向各位老师求助。谢谢大家啦!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4-7-30 10:29:50 | 查看全部 IP:山东聊城
         应该是先厌氧或需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0 10:35:20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临床上90%以上的感染为需氧菌或兼性需氧菌感染,还是要先保证需氧瓶,尤其采血量不足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47:05 | 查看全部 IP:江苏镇江
有不同观点了,大家再积极讨论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0 11:02:33 | 查看全部 IP:上海
我觉得应该是先厌氧瓶后需氧瓶,当然是在血量足的情况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0 11:20:33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先厌氧再需氧,严格防止将空气注入厌氧瓶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1 03:41:32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txyy_ygk 发表于 2014-7-30 11:20
先厌氧再需氧,严格防止将空气注入厌氧瓶中。

为什么“先需氧后厌氧”不能保证“严格防止将空气注入厌氧瓶中”呢?能说出原因吗?请指导,先谢为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1 09:34:10 | 查看全部 IP:江苏无锡
先后要根据采血方式决定,用注射器采血和采血针采血针采集顺序相反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31 13:53:50 | 查看全部 IP:山西晋中
以一个需氧瓶和一个厌氧瓶为一套血培养,作为常规血培养的组合。当采血量不够推荐的采血量时,应首先满足需氧瓶,剩余标本再接种入厌氧瓶。 说明:采用一个需氧瓶和一个厌氧瓶的血培养组合与采用2个需氧瓶的组合相比,可检出更多的葡萄球菌、肠杆菌科细菌和厌氧菌[9]。真菌和严格的需氧菌(如假单胞菌和嗜麦芽寡养单胞菌)几乎全部只能从需氧瓶中分离到。
以上资料论坛内有,请搜一搜。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9-4 17:13:25 | 查看全部 IP:湖北荆州
血培养的采集顺序:1、如采用直针真空采血时,先抽需氧瓶(蓝色),后抽厌氧瓶(紫色)。2、如采用蝶翼针采集时,先抽需氧瓶(蓝色),后抽厌氧瓶(紫色),因为此时蝶翼针连接管中的空气被引入需氧瓶,所以先抽需氧瓶。3、采用注射器采集时,应先抽厌氧瓶(紫色),后抽需氧瓶(蓝色),这是因为注射器中的血液注入血培养瓶时,由于空气轻,气泡会上升,此时注射器上部的血液中存在气体的可能性大,应避免将其中的氧气引入厌氧瓶。总之,无论采用何种采血方式,应最大限度的避免空气进入厌氧瓶。4、如果采用注射器采血时,当发现血样量较少时,可先少量注入厌氧瓶,应保证需氧瓶的样品量能够达到8-10ml。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2 15:22:48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老师解释的细致到位,制订进操作规程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29 11:23:50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采用注射器采血先注入厌氧瓶,再需氧瓶。 用蝶形针采血,反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7-14 09:54:31 | 查看全部 IP:江苏宿迁

先厌氧再需氧,严格防止将空气注入厌氧瓶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8 17:04:27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sichun美 发表于 2019-9-4 17:13
血培养的采集顺序:1、如采用直针真空采血时,先抽需氧瓶(蓝色),后抽厌氧瓶(紫色)。2、如采用蝶翼针采 ...

老师解释的细致到位,制订进操作规程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30 08:22:14 | 查看全部 IP:山西晋城
足量先厌氧,不足先需氧,保证需氧8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