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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卫计委下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
国家卫计委下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和“吐槽”。
该标准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
新规遭到广泛质疑: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标,可能导向医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对死亡数据造假。
昨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死亡率指标是行业平均水平的客观数据,不会导致医院拒收重症患者。
【质疑1】
重病人是否会被医院拒收?
微信名为@马医生的网友根据媒体报道,整理了“说说卫计委最新政策会对老百姓产生的影响”图说新闻,直指限定死亡率,将导致本来就人满为患的大医院拒收危重病人。
该微信阅读量至昨晚已达到15万,并被多次转发。
很多网友担忧:以前医院为了控制医保总额,拒收医保病人;以后医院为了控制死亡率,会不会拒收危重症病人?
【质疑2】
新规逼医院赶走快死病人?
与公众的担忧相比,医学界的吐槽更为激烈。
@急救医生贾大成说,卫计委新规规定患者死亡率指标,“各级医院只要把快死病人赶出院,或对危急重症患者采取拒诊、不入院措施,或玩数字游戏,患者死亡率都可低至为零……”
@谢子大夫则连发质疑:“医生治病不救命,哪个医生能控制死亡率?控制死亡率唯一办法就是作假,都是自动出院……医院是许多人选择死亡的正常场所,干嘛取缔?”
【回应】
死亡率是实际水平描述
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希望吐槽者、质疑者,能仔细看看“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
“不管我们规不规定,事实上的死亡率就是这样的。”该负责人表示,标准中显示的住院患者和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数据,只是对二、三级医院基线调查获得的客观情况、行业平均水平的实际表述,并非要求达到的目标,不会导致医院为此拒收重病人。
该负责人还指出,目前医学界的很多吐槽,主要源于最初的媒体报道,将二级医院两个死亡率指标中的千分号误报为百分号,显示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比三级医院还高,与文件本意相差太远。
据了解,中国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线调查,覆盖全国700多家医院。国家卫计委也公开表示,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是从医院基本设置、运行绩效、疾病/手术覆盖、临床科室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五方面,用客观数据来衡量医院各方面的真实水平;客观数据来源于《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线调查》。但国家卫计委尚未公布《基线调查》的详细情况。
■ 专家说法
死亡率可参考但不应限定
北大人民医院院长、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杉指出,在国际医学界,通常也会对某些重大疾病、手术指定一个平均水平的死亡标准,供行业参考。此次国家卫计委制定的“死亡率指标”是否值得争议,关键看它们是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参考性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如果是参考性标准,无可厚非,各医院在衡量某个科室、某个手术团队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时,可以有一个平均水平的客观参考。“但对于同一病种,不同时间段、不同医院收治的病人轻重程度不同,死亡率也难以被强制限定”。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新京报)
事实+
医院“死亡率”标准有何弊端
设立住院患者死亡率下限,当然有其合理性:《柳叶刀》杂志曾刊登一份针对9个欧洲国家的研究报告,在那些60%的护士拥有学士学位且每人平均照顾6名病患的医院中,病患在普通外科手术后的死亡风险比那些只有一半的护士为本科毕业且平均每人照顾8名病患的医院里的患者要低近三分之一。
不过,确定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下限之后,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首先,医院为了保证评审过关,达到规定的死亡率下限,就可能“无所不用其极”,比如说要么让重症患者提前出院,让其“死在院外”,或把危重病人留在急诊留观室治疗,或者收治本不需入院的常见病患者来“稀释”死亡率,要么就是以各种理由不接受危重患者,进而加剧“看病难”现象。
其次这有可能会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医生为了控制死亡率会畏手畏脚,反而不敢大胆施救,并因此引发患者及家人的不满,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一旦医生被束缚了手脚,对患者来说无异于灾难。(腾讯新闻综合大河报、深圳商报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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