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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条线有的规定与卫生监督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怎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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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条线有的规定与卫生监督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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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YGGK
HASYG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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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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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们在无锡参加省《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相关新标准宣贯及监管新要求培训班》,培训班上讲到《手卫生消毒剂要求》中提到开瓶后使用有效期不挥发的产品不超过60天,挥发的产品不超过30天。可7月2日南京会议上又有专家提出开瓶后有效时间更长,还搏得了全场的热烈的掌声。不知按哪一种执行才好,很纠结!说实话,我也赞成南京这位专家的说法,因为在临床有的没用完就到期了,护士长很心疼,如果真能延长效期时间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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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星空
草原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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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4
发表于 2014-7-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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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算算该科室的依从性,一瓶速干手消毒剂大多都用500ml的,如果依从性不是太差的话,三十天之内不可能用不完。特殊情况,比如某个特殊部位用量就是很少,可以采用小包装。这是从我们日常的管理角度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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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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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4
发表于 2014-7-1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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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专家讲的观点可能是有道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任何个人的观点不能替代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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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蔬菜水果
水果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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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2
发表于 2014-7-1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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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干手消毒剂大多都用500ml,基本可以用完。每次开启注明时间,有时还不够。科室人少就用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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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YGGK
HASYG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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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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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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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指点,我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了。再次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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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梅
吴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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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78
发表于 2014-7-1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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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的意见不能代替规范,如果您没有依据就按照规范执行,如果您做过研究,您的手消毒剂可以用3个月或者6个月,那您也可以按照您的研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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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我快乐
我工作,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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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2
发表于 2014-7-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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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风雨同舟、草原星空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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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天使
火炬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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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
发表于 2014-7-1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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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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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蕙淼淼
佳蕙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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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2
发表于 2014-7-1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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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斑斑的意见:日常工作中任何个人的观点不能替代规范。专家的个人观点很多是科学的探索。规范要求是有法律效应的,也是风险规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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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y8562243
yhy856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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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2
发表于 2014-7-2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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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按照《手卫生消毒剂要求》执行,因为,这是标准,如果哪位专家另有高见,也只是个人观点,代表不了标准,除非,他的高见在下次标准修定时被采纳,那时才能执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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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玥
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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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2
发表于 2014-7-2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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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标准,就要按照标准进行执行,不能因为个人见解,而混淆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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