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4-5-26 16:23 编辑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上有呀,怎么没有呢?
物体表面
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Ⅲ、Ⅳ 类环境≤ 10.0cfu/cm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上也有
A.5.4.2 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 A.5.5 结果判定 A.5.5.1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5 CFU/cm2。 A.5.5.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 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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