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近日举办“2014中国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在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以专家身份解读了三部委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文件,并对不少棘手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期,三部委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郭剑英表示,上述文件内容打破了既有的分类方式,按照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来管理,“实际是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 他认为,从长远看,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形成,继而倒逼公立医院主动改革。 他还透露,饱受质疑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望改变。“这不仅将提上议事日程,而且将作为一个重点任务来抓,相关文件可能会出台,将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来推进。” 会上,郭剑英还抛出了很多思考:“是公立医院占主导还是民营医院占主导?基本医疗服务是否该实行免费?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是否要改革?” 不过,他坦言,公开讨论这些问题有难言之隐。 倒逼公立医院主动改革 郭剑英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最主要的目的有三层。 首先,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医疗服务供给总量增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医疗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的问题,因此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医疗服务供给增加,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他坦言,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并不能完全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但却扫清了一个最主要的障碍。“政府是在释放一种积极的信号,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领域。” 其次,让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郭剑英认为,在我国收入和分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需求是不可能的。“因为公立医院主要是满足基本需求,超出基本需求的部分,应该尽可能交给社会来办。所以,医疗服务价格是必须放开的。” 第三,用开放促进改革。郭剑英指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但如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问题十分复杂放开。“放开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的形成,这将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主动改革,而现在公立医院是被动改革。” 郭剑英总结说,“几个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总量问题、结构问题、质量问题、公平问题、效率问题;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要体现公平问题,非基本医疗服务要体现效率问题。” 哪些问题有难言之隐? 郭剑英坦言,目前不少问题依旧悬而未决,需要继续探讨,“很多问题只能点到为止”。他随后提出了四点思考。 首先,公立医院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梳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于2014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 郭剑英表示,公立医院名录公布的难点在于,由于动态性较强,名录公布起来非常困难。 另外,公立医院的定义并不清楚。“研究来研究去,目前不好下定义,比如:混合所有制中政府占50%以上股权的,算不算公立医疗机构?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明确。尽管卫生部门在执业许可当中,提到了有所有制性质,但是并没有按照公立和非公立划分。” 第二个问题是,非公立医院能否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下简称“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既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我们是否应该允许它自由设立医疗服务项目?”郭剑英提出了这样的思考。 他坦言,对于这一点,业内是有分歧的。“有的人主张非公立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需要按照项目规范执行。但是也有人认为,必须参照项目规范去执行,否则不好监管,也不好报销。” “我个人理解,民营医院应该有设医疗服务项目的权力。价格都不管了,你还管报批项目干什么?”他表示,“但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官方观点。” 第三个问题是,实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其含义究竟是什么? 《通知》提出,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郭剑英说:“我个人担心,如果地方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没有出台更多灵活性的措施,这条政策恐怕就要落空。医保要求医院必须按照某种服务方式来报销,医院就只能采取这种服务方式。” 《通知》还提出,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这就是要打破现在公立医疗机构比较死板的收费方式和模式,这一点落实起来很困难,相关配套措施要衔接,否则没有办法实施。”郭剑英指出。 他坦言,“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群众就诊实际费用并不低,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这里就涉及到收费结构的问题。应该把附加在药品和卫生耗材上的费用,转移给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这也有利于还原药品和卫生耗材的真实价格。” 第四个问题是,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那么什么叫相同?是指具体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报销标准,还是什么?这恐怕需要研究探讨。”郭剑英指出。 在他看来,严格意义上来讲,“所谓相同的支付政策,就是在范围、方式和标准方面都一样,但从支持相对弱小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角度讲,我个人更倾向于不要这么严格”。 另外一个问题是,非公立医疗机构如何报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之后,如果其医疗质量提高,报销标准是否可以相应地提高,或者说按照相同比例报销?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人社部门的观点。”郭剑英表示。 郭剑英最后强调,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必须要有竞争。“医疗卫生公益性体现在医疗费用的筹资和支付方面,但是对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而言,是可以竞争的。只要让人民群众个人不负担过多的医疗费用,是政府直接办还是谁都可以办,都是可以探讨的。没有竞争,一定会死水一潭;没有竞争,一定是没有效率的。”
转自:http://www.medscience-tech.com/view.php?fid-721-id-161088-page-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