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感控资料库
›
规范标准行政文件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内容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685
|
回复:
9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内容
[复制链接]
风随星移
风随星移
当前离线
积分
15
发表于 2014-4-2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时候发现以下两个问题求大家确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中第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有点看不懂,请大家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尘埃69
尘埃69
当前离线
积分
26777
发表于 2014-4-28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发生上述情况后12小时上报县级卫生局,并同时上报县疾控。县卫生局确认后24小时内上报省卫计委,省卫计委确认后24小时内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计委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佳蕙淼淼
佳蕙淼淼
当前离线
积分
10362
发表于 2014-4-2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规范不冲突晒,有啥不懂?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hljsbyy
hljsbyy
当前离线
积分
652
发表于 2014-4-28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就是逐级上报问题,不冲突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踏雪无痕
踏雪无痕
当前离线
积分
1019
发表于 2014-4-2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包括《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内容,不冲突。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热带雨林2010
热带雨林2010
当前离线
积分
11820
发表于 2014-4-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2#老师解释的那样,不矛盾。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zixiaoxue
zixiaoxue
当前离线
积分
543
发表于 2014-5-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谢谢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yyylcx
yyylcx
当前离线
积分
527
发表于 2014-5-1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赞同:个人认为就是逐级上报问题,不冲突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感管★敢管
感管★敢管
当前离线
积分
335
发表于 2014-5-1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级确认,再逐级上报的程序。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zxtjzzj
zxtjzzj
当前离线
积分
2430
发表于 2016-1-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
!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