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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8 15: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
     我刚刚在北大法宝网查到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上传与大家分享。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4-4-18 16: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六盘水
主:怎么还是2004年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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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6: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songlin 发表于 2014-4-18 16:12
版主:怎么还是2004年执行呢?

     2013修正,原文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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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6: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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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6: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武汉
不错啊,正好下载下来学习一下新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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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7: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崇左
不错啊,正好下载下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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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7: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郴州
是要修正,还没有出正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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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5: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蚌埠
谢谢分享,先下载再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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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5: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江门
找了好久没找着,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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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6: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是真实的吗?怎么下载阅读,原文末尾仍然是“本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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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4-5-13 16: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是真实的吗?怎么下载阅读,原文末尾仍然是“本法自2004年12月1 ...

    只是修正;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2013年06月29日 23:34:39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 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将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二)将第七十条修改为:“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代理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当向商检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三)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并将“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责令停止生产”。
     (四)将第七十条改为第六十条,并删去“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五)删去第七十一条。
     (六)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一条,并删去“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七)删去第七十七条。
     煤炭法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将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林木种子检验员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十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十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五款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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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汕尾
谢谢分享!!下载认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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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3: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下载认真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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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19: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已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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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9: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蚌埠
谢谢分享,下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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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11: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谢谢,下载了,了解一下下新内容,但是,手足口病应该是丙类了,怎么没有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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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09: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临沂
2013年新修订了?下载下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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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3: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黔南州都匀
已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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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6: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
谢谢分享,找标准好难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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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07: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谢谢分享!下载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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