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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血透一次性透析器毁形问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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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_17-21-07_633.jpg
卫监所检查时,说我们一次性透析器要毁形,我们让总务买了个剪子剪,不是那么容易毁,各位用什么东东毁,有更好的能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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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毁形,增加职业暴露及污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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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14-4-1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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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医院的医疗废物是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的话,就不需要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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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求毁形的,医院的医疗废物是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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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需毁形的,意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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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医疗废物是由广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但上月市卫监所检查时要求一定要毁形,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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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4-4-15 14:43 编辑

用后一次性透析器不需要毁形,按感染性废物处置,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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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血透室一次性透析器一类的医疗废物是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集中处理。不需自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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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危险了,卫监说的这话你们也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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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4-1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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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4-4-15 14:44 编辑

《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第三十七条  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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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4-4-11 21:14
无需毁形的,意义在哪?

还不是不相信大家在复用问题上的诚信度!换句话说,就是怕废物处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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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4-4-15 14:46 编辑

为什么要毁形?问问卫监所的领导,依据在哪里?不用今天卫监所来检查要毁形就毁形,明天什么人来检查不要随便就改变!正确的我们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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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毁形,按感染性废物处置,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置。毁型会增加职业暴露及污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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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4-4-12 06:48
还不是不相信大家在复用问题上的诚信度!换句话说,就是怕废物处理不规范。

可以让他们看看我们建立的透析器台账,申领数、病人数,最后和医疗废物回收人员的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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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毁形,按感染性废物处置,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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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毁型。毁型增加职业暴露几率。按照医疗废物严格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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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4-11 21:47
用后一次性透析器不需要毁形,按感染性废物处置,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即可。

同意老师的观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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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要毁形的,确实难剪,只剪一个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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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毁型容易产生气溶胶,增加空气污染!不用毁型,我们卫监所没要求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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