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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内蒙古包钢杀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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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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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杀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中新社包头3月19日电 (李爱平 白冰)在网络上曾引发持续关注的内蒙古包钢杀医案凶手李兴龙,在3月19日这天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19日,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13年1月19日杀害包钢医院女医生朱玉飞的凶手李兴龙因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经最高法核准死刑并实行立即执行,19日被执行死刑。该案从案发到最终执行,历时1年零两个月,终于可以告慰逝者。
  凶手李兴龙,1968年生人,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工人;受害人朱玉飞,1978年生,女,2002年参加工作,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18日,李兴龙因在网上购买了女士***等情趣用品,被妻子发现并发生激烈争吵。怀恨在心的李兴龙随即找来擀面杖将妻子头部和胳膊等处打伤,后其子李某带母亲去医院治疗。待二人走后,李兴龙于次日凌晨1时41分拨通120急救电话,谎称家中有人抽搐,要求急救人员抢救。此后因与120接线员发生争执,李兴龙遂产生报复念头。
1月19日凌晨1时55分许,包钢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朱玉飞带领护士郑某某等4人到达李兴龙家,李兴龙谎称伤者在大卧室内,朱玉飞等人进入大卧室,李兴龙随即拿起菜刀砍向医护人员。在砍伤多人后,李兴龙持刀追住跑在最后的朱玉飞,猛砍其头部后侧,致朱玉飞受伤倒地。李兴龙上前用左手揪住朱玉飞头发,右手持刀连续猛砍朱玉飞头部、面部、双侧上肢、右膝部数十刀,直至菜刀卷刃方罢手。之后,李兴龙将自家入户的双层门全部反锁,打开家中的煤气灶释放煤气,意欲引爆。案发后,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强行破门进入将其抓获。
  女医生朱玉飞上门救人却反被杀害的事件震惊社会。2013年3月11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同年4月2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兴龙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李兴龙当庭提出上诉后,后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14年3月19日李兴龙被执行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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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旋风 于 2014-3-20 07:28 编辑

视频:包头男子暴打妻子并砍死120出诊女医生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3-01-21/12316198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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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硕士研究生毕业,国家培养这么多年,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没有了。撇下妻子儿女和老人,希望国家早日出台医患关系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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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医、杀医、辱医此起彼伏,净化医疗环境,恳切的希望今后别再上演这般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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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鲁迅要弃医从文,因为我们民族要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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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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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罪犯是死有余辜,可惜了医生年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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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只要伤医就杀头,看谁还敢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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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杀人太可恶了,简直没有人性,判死刑都觉得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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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的好,但愿国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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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国家能够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一切从严治理,医生这个职业才能不属于高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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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早上才看到。生为包头人,我。。。。。。。。。。。。
希望政府出台保护措施吧。 其实我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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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xysy1688 发表于 2014-3-20 08:13
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研究生毕业,国家培养这么多年,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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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法律一定要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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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人发指的杀医案件,死刑的判决与执行还逝者公平,让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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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孟6386 发表于 2014-3-20 08:28
研究生毕业,国家培养这么多年,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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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对这种凶手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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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神共愤,禽兽不如。国家应该修改相关法律,重重威慑打击伤医辱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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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杀人太可恶了,简直没有人性,伤医、杀医、辱医此起彼伏,但愿国家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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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下辈子,我们坚决不做医生。我们做着神圣的职业,却被你们一遍遍唾弃成魔鬼。我们做的好,你们视而不见忽略不计,我们有过失,你们就用放大镜看我们,肆意夸张大肆渲染。我们也是娘生父母养,凭什么要受这气?!我们也有家庭,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却干着辛苦的工作,拿着微薄的收入,还要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辱骂、投诉、殴打、砍杀,正所谓“赚着卖白菜的钱,顶着卖白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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