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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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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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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卫生院,50张床位,医疗废物最终处置方式是焚烧。
当我来到这家医院的时候,令人纠结的问题——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再一次值得我们思考!
5个医疗废物收集桶一字排开:分别是注射器、输液器、棉签、针头、安瓿。除了棉签和安剖以外,其余几桶内均有含氯消毒液对其进行浸泡消毒。
我告诉他们,这些医疗废物最终是被焚烧,不用浸泡消毒,直接按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然后集中焚烧即可,不用分的那么仔细,也不用浸泡消毒。可他们说,经常有上级专家指导他们并要求这样做!我很纳闷,到底是哪 环节出了问题?
今天,我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打印出来,并根据国家规范制定了该院医废处置流程。准备公示在医废产生点。同时,给大家培训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唉,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指导与引导,基层的工作人员真的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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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苦寻找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340
(五)医疗废物管理
1.当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后,置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周转箱内,并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交接登记,记录单至少保存3年。
2.自行处置的医疗废物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可采取消毒并毁形后填埋处理。

谢谢沧海一粟斑斑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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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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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是这种情况。同个区域,有些门诊部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也是用消毒液来浸泡的,问其缘由,他们也是说上级检查者说的。医疗废物的管理一般是由当地卫生监督所管理的,所以可以联系他们,与他们来个沟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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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 ...[/quote]
关于这一条,我已不止一次的去反复阅读求解:
正如我曾经的一个帖子所言:这3条是并列全部达到呢?还是其一即可?或者是1+2或1+3就行呢?
退一步讲:(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记得燃烧法是灭菌方法之一,既然能够达到灭菌,为什么先要消毒呢?理由何在?再看,实际工作中,消毒液渗漏时有发生,科室医废收集点放浸泡桶的周围墙壁也被水渍侵蚀,唉,看了真的心痛到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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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有理!  发表于 2014-3-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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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 ...[/quote]
 让我们分别来逐一解读这3条: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还有谁家在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他们现在就是2天集中焚烧。正好符合规范!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也就是说:需要填埋的医废才需要消毒!
不知老师还有不同的看法吗?
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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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14-3-12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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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是这种情况,同个区域,但有些门诊部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也是用消毒液来浸泡的,问其何来处,他们也是说上级检 ...[/quote]似乎不完全是卫生监督所的意思,这几年,国家对基层医院抓的比较严,而医废又是个没有技术含量,还很能说事儿的一个检查项目,所以,有些检查者就围绕医废大做文章,彰显自己的检查水平!似乎他们也说不清具体是哪个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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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 ...[/quote]
被浸泡的东东容易焚烧吗?呵呵,这是谁都知道的常识啊,这不是在制定规范的人给实际干活的人出难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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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常有上级专家指导他们并要求这样做!这是真的!
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后来反复 ...[/quote]
经常有上级专家指导他们并要求这样做!这是真的!

这回我真的相信了,确有这样的事情!
坚持真理,正确解读规范、正确执行之!每个检查与指导者都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履行自己的的职责!避免读死条纹,死读条文,断章取义!!
杜绝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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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3-11 22:33
这回我真的相信了,确有这样的事情!
坚持真理,正确解读规范、正确执行之!每个检查与指导者都应该以 ...

      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这是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防止交叉感染的预防措施,卫生监督所是代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部门,也是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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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12 16:13 编辑

这样的问题是常有的。有一次,我拿规范和上级领导专家沟通,但是她们说这是我们这地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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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12 16:14 编辑

我们以前也是这样的,这个检查团来了,说要浸泡;那个领导来了,又说你们怎么还在浸泡呀;后来再来检查,我就把规范搬出来,主动解释为什么不浸泡,反倒是没人再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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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卫生院也是一字排开好多废物桶,安剖、青霉素类瓶、注射器、输液器、利器盒、其他如棉签类以及输液瓶。看起来烦,不过这是上面要求的。根据医疗废物分类要求是不需要这多,但我想是不是有些废物可以重新利用呢?(我们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全部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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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3-11 22:08
关于这一条,我已不止一次的去反复阅读求解:
正如我曾经的一个帖子所言:这3条是并列全部达到呢?还 ...

那我们再次讨论一下:办法中的的第一条(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应该是在哪种情况下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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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12 09:44 编辑

这样的现象是存在的啊!医院内专家和疾控监督部门的专家要求不一样,好多基层医疗机构不知道该怎么做?国家出台的标准规范,每个人的理解程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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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昊爱无限 发表于 2014-3-12 09:11
那我们再次讨论一下:办法中的的第一条(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个人理解,条文要求似乎先做(一),接下来再做(二)或者(三)。如果做(一)、(二),既然要求及时焚烧,则没必要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如果做(一)、(三),那么消毒是交叉重叠了,而且要求基层卫生院集中填埋(填埋多深?填埋哪里?),这样处置是否妥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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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4-3-12 09:57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 ...

照此理解:第一条中的消毒是单独要求执行,毁型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2或者3。也就是说消毒是必须的。我理解的应该是这个意思。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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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的医疗废物(特殊感染除外)没有浸泡消毒。但以前卫生执法部门检查时是要求先消毒、毁形,然后再分类处置。后来我们向他们说明这样会造成二次污染、二次职业暴露的发生后,他们同意了我们的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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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11 21:57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 ...

第三点说起来容易,消毒后到哪里填埋呀?日积月累,哪有那么大的地方填埋?再说了,填埋也是一个安全隐患,说不定哪天被什么人挖掘出来怎么办?还有要是以后因建设需要,填埋场所需要再发掘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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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委办公厅2013年12月23日发布了《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其中的:
(五)医疗废物管理
1.当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后,置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周转箱内,并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交接登记,记录单至少保存3年。
2.自行处置的医疗废物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可采取消毒并毁形后填埋处理。
......
   我觉得还是每个地方要有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比较合适,这样他们定时到基层医疗机构去回收医疗废物就能够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的问题了,试想,自己如何处置医疗废物?如何焚烧?在那里焚烧?焚烧后的残渣怎么处理?焚烧还会污染大气,关键有些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根本烧不掉,我在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时就发现过这样的问题,有的门诊部告诉我把酒精倒在注射器上烧,我让他示范一下,酒精烧完了,注射器纹丝不动,制定这些政策的人就不是具体办事的人员,之凭想当然。再说了如何毁型?毁型也会造成二次污染甚至可造成锐器伤!填埋谈何容易,尤其是人多地少的地区,埋到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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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院平时医疗废物管理并不规范,尤其是没有集中处置的医院。
去年我曾经被派到基层医院去调研,有的乡镇医院竟然有专门的毁型机,而且看起来价格不菲。集中处置的费用都不想交,却愿意买这些没多大用处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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