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氨基苷类的耳毒性
2.2.1 耳毒性与药物的疗程、剂量和用法有关 总剂量大,疗程较长,使用方法不合理易引起耳毒性。一般情况疗程不超过7~10天为宜,如病情需要延长疗程应定期做电测听及前庭功能试验。氨基苷类抗生素一天剂量一次给药比传统的每日2次给药疗效高,毒性低。
2.2.2 耳毒性与患者的肾功能有关 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氨基苷类抗生素易发生耳毒性。但肾功能减退患者氨基苷抗生素并非禁用。使用时首次剂量(即负荷量)可以按原剂给予,以尽快达到体内的有效浓度。随后给药必须根据肾功能的损害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给予个体化治疗。
2.2.3 耳毒性与年龄的关系 胎儿、婴儿的肾和耳蜗未完全成熟,对该药的敏感性高、老年人肾细胞进行性萎缩,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药物的排泄减慢,所以,妊娠妇女、婴幼儿应避免使用。老年人使用时注意观察及监测是必要的。
2.2.4 耳毒性与家族遗传的关系 据报道氨基苷类抗生素有家族致聋性。因此临床使用时医师应仔细询问该药中毒家族史。
2.2.5 耳毒性与联合用药的关系 (1)两种氨基苷类抗生素不宜同时应用或前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否则可增加耳毒性,甚至停药后仍继续进展至耳聋,往往呈永久性。 (2)不宜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如万古霉素、红霉素及阿司匹林)及强利尿剂速尿(呋喃苯胺酸)、利尿酸(依他尼酸)合用,可加强耳毒性,不应合用。(3)不宜与抗癌药卡铂、顺铂合用。卡铂、顺铂有耳毒性应避免合用。(4)与碱性药物合用能增加氨基苷类抗生素的抗菌作用,但耳毒性亦增加,需注意。(5)与乘晕宁茶苯海明、苯海拉明、异丙嗪等抗眩晕药合用,耳毒性症状不易察觉,使用时注意。
2.2.6 氨基苷类耳毒性的药物治疗作用 该类药物耳毒性早期发现,及时停药,尚可用药物治疗能及早恢复听力和阻止耳毒性继续发展。常用B族维生素B12,维生素A、D或软骨素,三磷酸腺苷(ATP)。中药骨碎补15g,每日1~2剂,水煎服,苍术每日3g口服,中成药“补肾聪耳片”,能较为满意地治疗氨基苷类抗生素所致的耳毒性。急性中毒,必须排毒,静脉输液以促进药物排泄,以达到减毒。
2.3 氨基苷类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1)本类药物与肌肉松弛药合用可加强神经肌肉阻滞而有一定的危险性。(2)抗胆碱酯酶药(新斯的明等)可以拮抗某些氨基苷类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用于该类药物所致的重症肌无力或呼吸麻痹的急救。(3)氨基苷类的过敏性反应。由于临床尚无统一的皮试方法,临床医师应对既往有类似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改用其他抗生素,使用此类药物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备好急救药品与抢救设备。
3 结语
由于氨基苷类抗生素的毒性作用限制其发挥临床广泛的治疗作用,故应积极推求其合理应用并及时监测,以力求降低其不良反应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谢惠民. 合理用药.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499.
2 丁洁卫,阮调英.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致过敏反应65例分析.西北药学杂志,2003,18(1):12.
3 周基华.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儿科的不良反应及合理应用.儿科药学杂志,2002, 8(2):8.
4 俞淑静.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耳毒性的防治.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2,(1):15-16.
5 赵香兰.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儿科领域中的应用问题. 儿科药学杂志,2002,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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