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久的永永 于 2014-1-18 21:08 编辑
将楼主的附件内容贴出来,如下:
各位老师: 院感工作中我遇到的一些问题很是纠结,所以我想请您们帮我解惑。
1、 检验科的实验区和细菌室摆放花盆(我拍了照片)我觉得不合适,《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中: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但他们说上一级医院有部分也是这样,上次等级复评花盆也是这样摆放专家也没有说什么;
2、 检验科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问题;检验科把一次性抽血针头塑料外包装、试剂外包装扔入医疗垃圾桶中,理由是它们接触了污染的手(他们平时戴着手套操作),所以是医疗垃圾,还说检验系统质控来检查也是这样要求的,我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规范,他们说没有,他们系统的上级质控就是这样要求的,我查不到有关的“实验区产生的垃圾都视作医疗垃圾”这样规范,可是卫生局来检查时提出检验科医疗垃圾、生活垃圾不能混放,并要求我们限期整改,我左右为难;
3、 血液透析有关反渗水、透析液细菌染量标准问题:疾控中心的要求是反渗水细菌数是≤100cf/ml,透析液细菌数< 100 cfu/ml。温洲血液透析质控中心要求是:反渗水细菌数是≤200cf/ml,透析液细菌数< 200 cfu/ml。我查了相关规范是这样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Blood Purification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OP)2010 版(2010年3月)中第一章 水处理系统及水质量控制(二)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医院消毒卫生标准》(2012年)中4.4 治疗用水: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 0572要求;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YY0572——2005中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本标准规定了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滤过中制备浓缩透析液和透析液所用水的最低要求,本标准不涉及水处理设备的操作,亦不涉及由处理水与浓缩物混合最后制成供治疗用的透析液,负责操作的只能是专业透析人员,4.1微生物学要求:4.1.1处理水所含细菌总数,应不得超过100CFU/mL.4.1.2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I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5EU/mL,我的观点是反渗水细菌数≤100cf,透析液细菌数< 200 cfu/ml,复老师您怎么看,我把这些规范给疾控人员看过,他们坚持认为反渗水细菌数≤100cf/ml,透析液细菌数< 100 cfu/ml,并多次在反馈会上批评我们,不过我们经过整改后反渗水和透析液没有细菌生长或不超过100cfu/ml。
各位老师,期待着您们的解惑,先谢谢了!
实验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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