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57|回复: 7

艾滋病被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及警察职业病目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3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2013年12月30日20:08  新华网 我有话说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30日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


  调整后职业病仍分为10类。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白斑,爆震聋,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环氧乙烷中毒,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冻伤,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超过100种。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3-12-30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我们分享了最新的消息,谢谢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1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更加提示我们感控专职人员应该加大职业防护的宣教和执行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1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后,医护人员及人民警察在医疗活动或执行公务时感染艾滋病将被纳入职业性传染病范围,可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艾滋病、白斑、爆震聋等职业性疾病进入调整后的职业病范畴之中。这是对医护人员的保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艾滋病被纳入职业病,但医务人员最好还是做好防护,尽量不要被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1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这种职业感染如何界定?很困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