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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出现“医生自保31条”是谁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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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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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久的永永 于 2013-12-25 09:01 编辑

出现“医生自保31条”是谁的悲哀

作者:伊文 来源:《卫生与生活报》 日期:2013-12-20

此文章来源于www.cm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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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名为“医生自我保护31条”(见下文)的文章又在网上广为流传,很多媒体也相继转载了相关报道。一些读者阅后表示,“‘31条’看得让人感觉心里凉凉的,但愿这篇文章的内容不是真的。”

“医生自我保护31条” 是医患之间的一堵墙

现在,只要在互联网百度搜索引擎中敲击“医生自我保护31条”几个字,就会弹出与之相关的文章近4000篇,这足可见它被关注的程度。而“31条”的全文,从头读到尾,你会发现不少条款“耐人寻味”。

■医生:这一切都是逼出来的

看过“31条”后,大多数医生表示,“‘31条’中很多说法太过偏激,甚至属于无稽之谈,但有些说法却也反映了医生的无奈。”在某医院当了5年临床医生的高先生说,在其所属的医院,每年总要发生几起医患纠纷。他收集了媒体刊登过的一项全国调查:“7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现象,59.6%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围攻、威胁院长的情况,76.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现象……”这位已经被吓怕了的医生,非常清楚医疗纠纷对医生的打击。他认为,医生自我保护现象的出现有时可以说是被逼出来的。

■患者:如果这样谁还敢去看病

对于 “31条”,患者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作了随机采访,多数人感到惊讶和气愤。采访中,一位在某医院门诊看病的患者气愤地说:“一个把我当成打官司对象的医生,谁敢让他看病啊。一般到医院看病都比较信任医生,自己毕竟也不了解病理和治疗,还是希望医生能和患者诚心沟通。找医生是为了看病,又不是找茬。”另外一些患者也认为,如果医生都按照“31条”行医,那自己都不敢再相信医生,甚至不敢看病了。的确,患者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在医疗纠纷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巨大压力下,很多医生开始采取自我保护性治疗,多加了患者的检查项目,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如今又出来一个“医生自我保护31条”,如果真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哪位患者还敢去医院看病?

■专家:“31条”只会让医患关系越走越远

“从表面上看,‘31条’是在教医生如何避免医疗诉讼,但它从根本上反映了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医生和患者有时是对立的关系。医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使患者吃亏于无形,进而达到所谓的自我保护。”读罢“31条”,有专家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医生和患者目标和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医生通过为患者提供最适当的诊疗服务从而获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而不能像“31条”中所讲的那样。这种自我保护的建议,只会加剧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不信任。另外,长时间的医患矛盾已经让医生和患者间缺乏必要的信任。一个迫于医疗纠纷压力而改行的眼科医生在接受采访时曾说,现在患者就医时,处处想着留证据,有的患者甚至带着微型摄像机去看病。医生也随时想着留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看个感冒也要将患者全身查遍,甚至连颈椎和艾滋病都要查一查。而对于疑难杂症则宁可不治,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医生的从业信条。医患间如此不信任,能看好病都怪了。这位医生最后还分析,虽然这一切的后果会由患者买单,但医生的形象也会在公众心里大打折扣,医生的自我保护只能让医患关系越走越远。

医患信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

如何才能重建医患间的信任,如何才能让刚刚走上临床的年轻医生避免被误导?一位老医务工作者给出的回答是,让医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方式。“31条”中也并不全是消极的内容,其“提高诊治水平、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是自我保护的最佳途径”的说法是既合法又合情合理的正路子。年轻医生不仅应学习带教老师、上级主任的专业技能,还要学习他们工作中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的良好习惯。这位医务工作者也明确表示,按照“31条”做的后果只会让医患之间的关系越走越远。目前,医患信任危机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医患信任的缺失已经成为正常临床诊疗行为的重大障碍。某些医生将其归结为“患者不信任我们,其实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患者”。这就忽略了一点,作为医生,本身就应该担负起获得、维护并修复患者信任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因此,面对千疮百孔的医患关系,每一位医生首先应该认识并勇于担当这种责任。在每一个具体病例中,医生应为患者提供合格的、适当的诊疗服务,学会和患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尊重患者,以患者利益为重。只有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才能看到重建医患信任的希望。显然,“31条”走的是一条相反的道路。

“医生自我保护31条”

1. 门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模糊,留回旋余地,如“黄疸原因待查”等。

2. 住院部收治后再次详细问诊及查体,莫以门诊或其他医院为准,门诊诊断仅作参考。

3. 部分患者(车祸、暴力伤、医保、社保等须由第三家负医疗费用)的病历禁止实习学生书写。

4. 扩展入院常规检查,以免部分入院时即存在的疾病因未查出而导致患者认为“住院期间因医疗错误所致”。检查应多做,尽量让病人作决定。凡患者拒绝之检查,包括颅脑CT,各项血生化,乃至肛门指诊(这可交由实习学生练习),须于病程记录描述,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加带“后果自负”。病情交待要重,因为每项病情的恶化、加重都会死人——也要患者或家属签字。他们签字越多,你的风险越小。

5. 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性即可。

6. 详细而且有选择地记录患者及家属的于病情治疗不利的要求及行为,部分要求其签字。

7. 按治疗的要求书写病案,而不是按实际情况书写。如感染创口至少每日换药,其余可按其是几级手术、几级愈合分别对待。病案须如此记载,但实际你根本忘记了换药则是另一回事。

8. 每次检查及治疗都要上医嘱,患者未行或拒绝的,千万别忘记入病程记录,并再行医嘱停止执行。

9. 自己管好自己的病人,禁止他人管理,别帮熟人的忙,你和他熟但患者和他也熟,不是和你熟。永远不要收“红包”,收了你就是他的“乖孙子”了。记住病人不是父母,也不是朋友,因为朋友和父母不会把你推上被告席。病人是会把你推上被告席的人,所以要时刻记住病人就是明天会把你推上被告席的原告,那么你就能最大限度来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0. 上级医师的指示一定照做,切记将其分析及医嘱纳入当天的病程记录。这是为推卸责任而采取的“弃帅保车法”。

11. 永远不要把希望寄托在领导身上,但记得自己搞不定的一定要请示上级。搞不定的推向上级医生,不要逞强,这不丢人。
12.碰到危重病人,掌握以下步骤,有百利无一害:第一气,第二盐水,第三向上级汇报。

13. 该下病危下病危,该下病重下病重,然后让家属签字。若他死了,你有已通知家属的证据,若他侥幸活了,你更不会有事,那显示了你的本事。但死亡通知你不要乱签,上级和领导让你签的,要留下证据,必要时自己掏腰包复印留证据,因为这涉及一些善后处理的法律事宜。

14. 全面书写手术前谈话,每项意外都可能导致死亡,并详细向患者家属解释,如果他因被吓着了而不敢签字,你宁肯不做这台手术。在这年月,风险大的手术别做,不讲理的人别做,工作没做好的别急着做。

15. 若手术是你主刀,活写手术记录(我的阑尾手术记录就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既未伤到周围组织器官,也无过多出血,更无清除不彻底的记录文字)。若你是一助理,照实记录并交由主刀大夫过目,他不同意就让他批改,重抄后让他签字。

16. 出现其他科问题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要求会诊医生留详细会诊记录意见,并遵照执行,切勿班门弄斧。

17. 妥善保留各种检查单及会诊单,以免其他(本科或外科)医生改写。

18. 不必相信下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医院的检查单及诊断、治疗方案,多做检查没错。

19. 诊断证明一定要与病案一字不差。

20. 出院时,填写治疗效果须谨慎。样例太多,不胜枚举,勤问上级医生。

21. “出院医嘱”宁多勿少。该写的一定要写,出院后此患者执行不执行是他的事。

22. 不管怎样的病历,都记得要写上“不适随诊”这句话(包括会诊),万一病人离开医院后病情恶化,你就有退路。

23. 对身上暂时无钱的,或者如外地打工真的无钱者,给他基本的药物和检查,同时,要不停地向领导上级汇报——可以越级上报,要求他们给出意见,并把意见记录在案——病程记录、交接班记录中。对欠妥的意见同时向不同的领导转述和复述。欠费有医院扛大头,对病人“欠治”也许最后我们“被揍”,犯不着。对不当的追究会减少倒霉程度。

24. 遇有对你动粗的不良之徒,如果你觉得占不了上风,不要动手,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

25. 如果在冲突中吃了亏,不要怕把事情闹大,要舍得花精力、财力,让对方见着你就害怕。

26. 全科同事要团结,遇事时应一致对外,脸皮要厚。要像法庭上的律师一般,敢于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豆腐说成是麦子做的。

27. 注意结交一些在社会上叫得响的“朋友”,他们能随时为你撑腰。

28. 任何情况下,千万不要不作为。

29. 提高诊治水平、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是自我保护的最佳途径。

30. 留一个自己的病案周记,免得病人告你时你都想不起来他是谁。

31. 最后,时刻想着,你眼前的这个病人可能就是下周到法庭上告你的人。

医生“防卫”不能“过当”

每篇文章都有扣题的结尾,这次我们不妨来回答开头的那个题目——“医生自我保护31条” 到底保护了谁?伤害了谁?从表面上看,它是保护了医生,伤害了患者,但在我看来,它是既伤害了患者又伤害了医生,更伤害了医患间的信任,最后还会伤害社会的公信力。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要建立在患者对医生无条件信赖的基础上。可现在,患者还没进医院就抱定了“挨宰”的心态。面对日益增多的医患纠纷,医生也开始寻求“正当防卫”的方式,甚至有些“防卫过当”了。如此,双方回旋往复,患者岂不是身病未愈,又添心伤?为医者,怎样才能走好路?提高诊治水平、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才是佳径。记得一位美国人好像写了本《医患交流指南》,为医者可能会在其中发现各种情形下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及策略,尤其是在您面对苛刻的病人时。 最后,劝那些信奉“医生自我保护31条”的人士,同样以解决医患关系为目的,《医患交流指南》远比“31条”更其操作性,充满了人性关怀。买本这个指南,让咱们医患双方都学会换位思考,期待“倾听与理解”成为一项职业道德。

来源:《卫生与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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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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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制度有问题,医生不满意、患者不满意。每个人都要自保,患者和医生谈话双方都带录音笔,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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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也不是一无是处啊!有很多是实际应该做到的,不是危言耸听,只是有些条文后缀的注释太过荒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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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工作首先是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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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到底做错了什么,引来这么多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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