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11-29 21:39
不要相信这样的新闻报道!不可能有这样的医生!
11月21日,一位网友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上发帖称,他丈母娘在医院做手术,医生说手术刀要患者自买。结果他不得不花了1000元,买了把指甲大小的手术刀。
随后,南国今报、南国早报等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事件引起了柳州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经卫生局调查,媒体反映情况属实。该事件是柳州市工人医院骨一科未经医院审批采购,自找供货渠道,并让患者向供货商自行采购,违反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该行为错误,性质严重,对患者和家属及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柳州市卫生局28日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柳州市工人医院对涉事当事人给予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责令柳州市工人医院深刻检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三是召开全市卫生系统院长会议,通报情况,立即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依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根据卫生局调查处理意见,柳州市工人医院进行了相应处理,并就此事公开致歉。
柳州市工人医院公开致歉信
近期,红豆网、南国今报、南国早报等媒体有关“柳州市工人医院病人动手术居然叫病人自己买刀”报道刊发后,我院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经调查,媒体反映患者手术自费向供货商购买“手术刀”情况属实。业务科室让患者向供货商自行购买专用手术器械行为,违反了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规定。根据柳州市卫生局调查处理意见,经2013年11月27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科室主任杨小辉、副主任唐哲明、主管医师孔靖停职检查处理。
对此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我院向患者和家属及社会诚恳致歉,并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采购及使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