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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2013.11.7日登载"紫外线灯伤眼事件何以屡见不鲜",报道这起事件中共有400名学生眼睛受到不同程度伤害,想想我们自己医院的病区内,往往也会安装一些紫外线灯管用来做空气消毒用,而且开管大多随手可及,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万一那天伤到病人或者家属了,岂不又是纠纷难缠,故转摘于此供大伙借鉴 ,原文如下:
昨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近400名学生被分批送进医院,普遍症状是眼睛发红发肿、流泪不止、视物不清、流鼻涕,甚至眼睛刺痛难忍。原来,他们在前一天傍晚开会时,被教室内打开的紫外线消毒灯灼伤了眼睛。(11月1日《南方都市报》)
数百人眼睛因紫外线灯而受伤,这究竟是意外还是责任事故?根据校方的通报,事发教室内共有38盏紫外线消毒灯,当天傍晚6时05分,五六名学生到教室内打开教室内的灯,此前都是关着的,估计紫外线灯是学生当时误开。学校透露,紫外线灯开关下面贴着一张白纸,上面打印着两行字:“此开关为紫外线灯请勿打开”落款是“现场办”。有学生称警示纸条是学生出事后张贴的,属于“亡羊补牢”;深职院坚称早已贴好,“上面已经有灰尘了”。
且不说这个纸条到底“出生”于何时,如果不能起到有效警示作用,又或者谁都能随便打开危险的紫外线灯,校方管理失察的责任恐怕难以推卸。当然,紫外线对皮肤、眼睛有伤害,损伤主要决定于它的波长、辐射时间和强度,以及人眼自身防卫机制的强弱。但国内使用的紫外线灯都具有高辐照强度,能远距离消毒杀菌,因此必须要在无人环境下使用。校内配备紫外线灯也许是规定的硬件,但放任校园风险、疏于严加管控,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源。
这些年,紫外线灯伤眼事件似乎隔三差五就会发生:今年7月份,河北石家庄市一所民办培训学校发生一起紫外线消毒灯灼伤学生事件,46名高中生在一间教室上课时,室内的紫外线消毒灯被误当作照明灯打开,部分学生遭到长达4小时的紫外线照射;同样是在今年7月份,因为教室紫外线灯意外开启,浙江温岭25个孩子被查出身体异常;随后的9月份,陕西勉县幼儿园新教学楼启用的第一天,5间教室的紫外线灯误开了8小时,5个班170多名幼儿和教师眼部不同程度受到伤害……
这里显然有两重追问:一是在消毒工具越来越高科技、且多选择的当下,定时炸弹般的紫外线灯非装不可吗?2012年10月,上海市教委就提出,教室、活动室、幼儿午休室等学生聚集场所,无特殊需要,今后一般不再新装固定的紫外线消毒灯。那么,为什么地方教育部门不能集中清理危险的紫外线灯呢?二者,就算紫外线灯和照明灯长得很像,开关总该有所区别,更应该采取上锁、专人开启等措施妥善防护,怎么敢随意与一般照明开关混装在一起、且裸露在所有人触手可及之处?
清理并防护好紫外线灯,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3-11/02/content_2351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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