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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961|回复: 32

[讨论] 院感监测结果到底由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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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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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经常作的各种监测结果到底由谁去出呢?是院感科的技师(检验人员)还是医院细菌室的检验人员呢?我认为,这些报告均不作为患者诊疗的依据,所以不必一定由细菌室人员签字发出。如果必须由细菌室报告的话,院感科技师是作什么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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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che 于 2008-12-22 22:01 发表
院感经常作的各种监测结果到底由谁去出呢?是院感科的技师(检验人员)还是医院细菌室的检验人员呢?我认为,这些报告均不作为患者诊疗的依据,所以不必一定由细菌室人员签字发出。如果必须由细菌室报告的话,院 ...

若从取材一直到发出报告全由医院细菌室的检验人员操作的,理所当然,院感作的各种监测结果由细菌室的检验人员签字发出;若由院感科的技师(检验人员)取材而由医院细菌室的检验人员判读监测结果的,院感科的技师(检验人员)会同医院细菌室的检验人员一同签字发出较为合理,这才是体现完全负责任的态度。院感科技师是起细菌室与临床协调和谐一致作用的。:ok …愿听各位同行老师的发言。感谢!:handshake …

[ 本帖最后由 二进制 于 2008-12-23 15: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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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做的监测谁出报告,谁出报告谁签字,以示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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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同意老朽版主的观点: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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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专职检验人员,采样由专或兼职人员做,细菌室做检验,报告是他们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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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测报告由谁来签字不是由采样者决定的,而是由出报告的人决定的。换言之:谁出报告,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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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老朽 的帖子

我同意您的观点。我们医院也是这么做的,谁监测谁签字,与其它检验项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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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依依版主的意见,我们医院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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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的帖子

谢谢大家的回复
我的意思是有同仁在咨询我这个问题,原因是省里检查组专家提出说应该由细菌室技师发报告,感控科专职人员无此权利。他不理解,是否有规定呢?其实感控科就是执行督导职责的,有些事情如果不是亲自参与或亲自去做,你是无法发现问题的,若一味的依赖细菌室去做,有些信息你就不一定很清楚了。残酷的设想一下,如果临床科室和细菌室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有些数据的可信度还是要揣摩一下的(不敢保证这种事情绝对没有啊!当然此处绝非不信任细菌室的同仁们,你们为院感工作付出了很多,我们一直都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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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疑是谁出的报告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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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是谁做、谁出报告、谁签字!我们医院是医院感染管理科采样,然后有医院是医院感染管理科自己做(有微生物检验专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科自己出报告,其报告单有微生物检验专职人员签名。: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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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mache 的帖子

我想省检查者专家可能是以为感控科专职人员非检验人员。因为一般来说,检测报告需要有检验资质的人签字才能发放。如果感控科监测人员具有检验资质,那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医院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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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的帖子

院感科监测就有专职人员采集,运送至细菌室,由细菌室检验人员接种、培养、出报告。我想细菌室会实事求是的出报告,我们在监测中也时常有不合格的情况发生,要求科室寻找原因,然后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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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mache 的帖子

我们医院是这样管理的,请指教: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定检测的科室或部门被检内容,检验科负责采样并出检验结果,院感科取回结果后,根据标准判断是否合格,并给于结论,再发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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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医院情况不同,我认为如果院感科自己采样并检验的话,就由院感科的检验人员签字,而实施检验的这个人一定是检验专业的,应该具有出具检验报告的资质。如果是院感科采样、检验科检验,就有检验科的检验人员出具报告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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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俺理解为就像医师有处方权一样,只要技师有规定的资格,不管是院感科的还是细菌室的技师,他的出的报告、签的字就应该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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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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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mache 的帖子

如果院感专职人员有检验资质,并亲自检验,我认为应该由他们签字。:victory:
好像大部分医院都是由院感专职人员和细菌室的人员共同采样,然后由细菌室人员报告结果,最后报告院感科,下发各科室: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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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鳄鱼 #10 mache 的帖子

我们这样出报告:三段论各负其责。采样人对环境负责,微生物人对细菌鉴定负责,院感专职负责督察;
临床送检:洁净手术部:空气培养东南西北中,手术室采样签名,细菌分别为0,0,0,0,1 检验室签名,细菌总菌落数32cfu/L,合格,院感专职签名。不合格的:细菌菌落数如287cfu/L,不合格,查找采样环节及分析原因,再重做。院感签名。

你们有更好的办法,拿出来借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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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医院是院感专职护士采样,院感兼职主管检验师(细菌室人员)签字发放.其实这和临床的标本一样,护士采样,检验师做细菌培养并签字出报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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