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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也许这个问题很“弱智”,可我真不知怎么操作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7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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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草原星空 于 2013-10-9 15:11 编辑

重温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在13.1.3“感染高风险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其中这个作用30min把我难住了:
怎么操作呢?
擦拭如何让消毒液保持作用30min呢?
一般而言擦拭之后几分钟地面就干了,干了之后消毒液还会继续起着作用吗?如果继续起着作用,30min之内不许人员走动?不许接触擦拭后的物表?
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岂不是用不着采取浸泡的方法对物品进行消毒了,试想一下,直接将待消毒的物品充分接触一下消毒液,拿出来,30min后就达到消毒效果了?
如果这个理论不成立,规范的要求怎么执行?
如果临床向您提出这个问题,您将如何解释?

67、68、69楼有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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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的接轨与碰撞!  发表于 2013-10-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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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在今年11月的中山医院培训班上,咨询讲课的倪晓平教授。他是消毒验证试验的权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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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关注对楼主问题的解答,到底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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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看来是用了心了。但消毒学知识是我的弱项,很想听听专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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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剂的消毒效果验证是首先选定目标菌,比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真菌、枯草芽孢杆菌,来观察达到消毒要求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往往这个理论上的时间要比厂家在说明书上提供的时间短很多,比如含氯消毒剂5分钟就可以达到消毒目的,当然了这个仅仅是理论上的。擦拭消毒通常是用于那些不易浸泡或不可能进行浸泡的物体表面(比如地面);浸泡是用于那些不容易擦拭的、体积比较小的物品消毒,这是俺个人的理解,未必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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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非但一弱智,道出了目前规范制定时所欠考虑的临床执行的问题,即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小雨点老师说的很正确,只可惜制定规范的老师们还是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个人意见,纯属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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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保证作用30分钟!!我想楼主的疑问在于:
1、不断用消毒剂擦拭,以保证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2、擦拭一次后30分钟后清水擦拭?
3、30分钟内能不能使用和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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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提得好,用心阅读了,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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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问题还会有。坚决支持咬文嚼字,让专家多动脑来思考当初是如何想的?
希望有关人士主动邀请规范制定专家来此回答该问题,给一个说法。
以下是起草单位和专家名单: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疾病预防控制所、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上海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本标准起草人:李六亿、张流波、姚楚水、陈顺兰、班海群、胡国庆、张宇、丁炎明、陆群、钱黎明、刘坤、邢淑霞、任伍爱、黄靖雄、贾会学、要慧、黄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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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控制要仔细研究的话,有些条文还真的不是很清晰,可能制定制度的专家没有实地操作过吧,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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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您提的很好。但我想,制定者是出于提高消毒隔离意识考虑,毕竟是规范,需要严格点。至于作用时间的执行,在临床工作中很难,但这不影响我们的工作,只要我们坚持去做,总比不做效果好。我觉得擦拭一次,多沾点水,半小时后用清水抹布再擦拭一遍吧。个人见解,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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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缺乏实际操作的标准,常常不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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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工作中大多数是按照“规范"生搬硬套,很少考虑临床执行的问题,即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这是院感工作今后发展的方向吗?总之要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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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提的问题道出了我们刚从是院感工作者共同的疑虑,支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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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专家应该是参考了某些文献,所以才得出这样的结论。记得曾经看到过相关的文献,但是研究归研究,还是应该有实用性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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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30min之内不许人员走动,绝大多数医院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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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消毒专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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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言也是我们临床护士长们曾经提及过的话题,个人理解:这个作用30分钟想来是源至消毒剂的消毒效果验证,试想做非浸泡性物表或者环境表面消毒剂的消毒效果验证时,擦试消毒本就容易挥发干燥,但他们仍能给出比较具体的有效作用时间范畴,想来应该是查证到渗透后的持续作用过程吧,“规范”所指作用30分钟貌似也可以这样道理哦,对否,还望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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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喜欢这样的"弱智'问题,道出了院感人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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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高风险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我想,专家在写这个“30分钟”时,是不是只考虑到消毒剂的作用时间了?可具体到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如何使这“30分钟”持续作用与被消毒的物品呢?与楼主有有着同样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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