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区、清洗区、消毒区区分清楚
2、消毒原则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 (2)(需灭菌的器械)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 (3)(需消毒的器械)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清洗 养护 包装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 ),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 )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有条件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 ),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 );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 (2)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 (3)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牙科手机和特殊的口腔器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 ),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4)根据采用的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 )、有效期( )。 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可不封袋包装,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 );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 4、口腔器械的消毒或灭菌 (1)牙科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进行灭菌( ) (2)对不耐湿热、能够充分暴露在消毒液中的器械可以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者灭菌( )。在器械使用前,应当用无菌水( )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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