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院管理督查条款的部分内容制订的,目的是让有关部门的医务人员重视。还没有扣过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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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6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部门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 | 2.
医生和护士能正确回答医院感染定义、常见类型的诊断标准和防治的相关知识; | | 3.
能正确认识医院感染暴发。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怀疑有同源性的感染3例或以上),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 | 4.
出现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时,微生物标本送检率要求达到>80%; | | 5.
抽血培养时,必须同时采集两个部位(如两个部分的外周静脉,或1个外周静脉、另1个经静脉导管采集); | | 6.
治疗性应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类药物的病人,微生物检验率(细菌或真菌培养)应达到70%以上; | | | | 8.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则,今年各部门手卫生依从性至少要达到50%; | | 9.
中级职称及以下工作人员,全年至少参加1次关于医院感染、临床微生物、抗菌药物、消毒隔离的知识培训,含学习班、会议或讲座; | | 10.
执行正确的术前备皮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术前备皮,若必须备皮,则须在手术当天或手术室内备皮; | | | | 12.
正确执行围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法:(1)如要使用,须带药入手术室,在术前0.5~1小时开始使用;(2)术后用药时间应尽量缩短,通常不应超过72小时; | | 13.
医疗废物能正确分类和处置,针头等损伤性物品必须丢入锐器盒; | | 14.
医务人员出现锐器伤时,应及时报告给防保科,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正确处置; | | 15.
对于MRSA和全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感染,应加强医务人员手消毒,并进行必要的床旁隔离措施; | |
每发现一处扣1分,上不封顶(但估计绝大多数是口头警告而已,真扣很多钱,关系会变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