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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木木叶落87 于 2015-6-15 12:41 编辑
止血带、腋下体温计(并非指肛表或口表,)在日常诊疗工作中经常用到,它的清洁消毒也是医护人员疑惑的地方,也是每次检查督导中几乎都要被查的知识点,一般地,大家都在使用含氯消毒剂浸泡,当然也有一些单位重复使用而不做任何清洁消毒处置(等到脏兮兮就更换了),我曾遇到过一家单位使用戊二醛浸泡。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应该如何做,既不过分又不欠缺?但是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做得有些过分呢?
既然说到清洁与消毒,我们就应该按照新版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来将物品分类,这两种物品应该属于哪一类危险性物品呢?高度危险性?肯定不算!中度危险性?似乎也不应该吧!没有和粘膜接触,那就是低度危险性物品了!这样的话,这种止血带和体温计是否可以视同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诊疗用品对待呢?
若是如此,新版的消毒技术规范中“10.1 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 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也就是说,若没有明显的污染或污渍,我们可以只需清洁即可。
所以本人又在思考,不少医院这样做过:将体温计和止血带发给住院患者,每人一个(条),每日测量体温时或者静脉穿刺输液注射或采血时均使用暂时属于自己的那一个,待到患者出院后再统一收回,进行终末处置(清洁和消毒)。这样的做法看起来是将止血带和体温计视同“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按照新的规范要求,这类物品要“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原来我们认为这样做不对,现在新版规范中的要求是否又认为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呢?
看似简单的小问题,其实如何做到简单规范,很有学问,欢迎大家讨论,也让大家免于未这些小事所困扰!当然我们也迫切期待着感控大家来参与,最好予以正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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