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禅静思语 于 2013-8-29 08:43 编辑
具体布点的方法,建议细读2012年下发的三个新规范《消规》、《空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下表是环境分类及培养皿放置时间。 环境 类别
| 范围
| 空气平均菌落数 cfu/皿
|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 Ⅰ
| 洁净手术部
| 符合GB50333要求
| ≤5
| 其他洁净场所
| ≤4(30min)a
| Ⅱ
|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
| ≤4(15min)
| ≤5
| Ⅲ
|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 ≤4(5min)
| ≤10
| Ⅳ
|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注射、换药等)室;输血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 ≤4(5min)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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