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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督导检查马上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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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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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督导检查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检查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
(一)了解整体工作情况。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报本省(区、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提交印发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相关文件。
(二)集中整顿工作进展数据。由被检查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复核清理汇总表(附件1)、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核查信息录入情况。检查组对照基层医疗机构复核清理汇总表,核查全省(区、市)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录入管理情况。
二、检查地市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
(一)根据省级行政区域内国民生产总值排序情况,由检查组指定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市作为检查对象。
(二)集中整顿工作进展数据。由被检查的地市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复核清理汇总表(附件1)、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
(一)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审批档案。检查组可随机抽取50所医疗机构,包括10所乡镇卫生院、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所村卫生室、20所非公立类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医务室、门诊部),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设置审批文件及档案,对审批档案及有关文件进行检查,并填写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二)核查信息录入情况。检查组对以上抽取的50所基层医疗机构,核查“国家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档案系统”中是否录入,以及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等。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疗机构现场检查
(一)现场核查10所乡镇卫生院、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所村卫生室、10所非公立类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医务室、门诊部,包括两所中医机构),具体检查表见附件4。
(二)对于规模较大的机构,检查组到机构后可按专业分散检查;规模相对较小的村卫生室、诊所等,检查组可在统一检查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分组,同时对多个机构开展检查。
    (三)请当地卫生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陪同、配合。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可根据检查具体情况,召开碰头会,汇总检查情况,研究解决检查遇到的问题。每个单位检查结束,不组织单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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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反馈
每省检查完毕由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持统一反馈会议,参加反馈的人员应当包括各地市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基层医疗机构整顿工作的主管局长、受检查地市各县卫生局局长,其他参会人员可由受检查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检查组协商。
六、其他要求
(一)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亮点或重大缺陷时,可以保留复印件和影像资料,并于会后统一交我局医疗安全与血液处。
(二)各检查组检查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当随时和卫生及省委医政医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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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好好抓一下,现在病人都集中在基层,所以,抓好基层工作非常重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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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反馈
每省检查完毕由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持统一反馈会议,参加反馈的人员应当包括各地 ...[/quote]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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