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1-08 10:30
01-07 16:18
01-06 15:55
01-03 17:36
01-03 09:00
01-02 17:30
查看: 4947|回复: 50

[讨论] 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谁承担?医院还是物业公司?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4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各位专家,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谁承担?医院还是物业公司?请指教

点评

请发帖时注意内容与栏目要相符呵!  发表于 2013-7-4 08: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期待答案,希望老师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医院和保洁公司各一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谁承担的问题
我们是这样的,如果保洁人员针刺伤的原因是医务人员不当放置锐器引起的,由相关科室承担
如果保洁人员针刺伤的原因是保洁人员违规造成,由物业公司承担(前提是我们院方规范的进行了岗前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物管公司负责,他们应该有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可以申报工伤。医院方面指引随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保洁没有外包。我们的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有医院承担。

我觉得,贵院这种管理模式,保洁人员的职业暴露应该由物管公司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医院保洁人员不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针刺伤是医务人员不当放置锐器引起的,由相关科室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虽然都由医院承担了费用,但我认为应该在与保洁公司签合同时加入此项内容,发生后才有据可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保洁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是由物业公司承担医疗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物业公司申请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不管是实习生、医务人员还是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请保洁公司,当然全有医院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针刺伤高发群体是保洁工和实习生,至少上报群体是这样的。费用均为医院承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医院职工都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可以申报工伤。保洁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是由物业公司承担医疗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物管公司负责,体检和保洁人员针刺伤的费用都由物管公司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洁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是由物业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医院跟踪随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一般情况下保洁人员是不会接触医疗垃圾的,运送医疗垃圾有特定的一个运输队,经过培训,发生职业暴露的话由他们公司负责医疗费用,我们指导处理,追踪。只有是本院职工发生职业暴露才是医院负责医疗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物管公司负责,申报工伤意外保险,应当申报工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物y业公司负责,签合同时都有详细条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家医院由于情况不同,保洁人员针刺伤后医疗费由医院或者物业公司承担都存在。个人认为,如果医院的保洁业务明确外包给物业公司,那么一旦发生保洁人员针刺伤,所需要的医疗费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而且在签订合同时宜注明此项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