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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后不愿意进行血清标志物追踪检测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1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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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有些职工发生职业暴露后不愿意进行血清标志物追踪检测,我该如何是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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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这些重要性与之沟通,再者就是以书面形式签字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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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很少见这样的情况,都愿意接受现行的血清标记物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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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都是为了暴露者的安全,是应该积极配合的,或者是主动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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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暴露后追踪是对被暴露者负责,大部分人讲清利害关系都是比较配合的,也有个别人可能因为工作忙或者觉得不会有事而不配合的,我们都是反复与他们沟通、尽量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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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倒是没遇到过,我们通常都是不等督促,自己就去查了。
从管理和免责的角度,建议LZ建立一套完整的暴露后处置、追踪档案,可参照《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指导原则》,2009年发布的。另外,要有逐级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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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遭遇到这个情况,发生了锐器伤都很重视的,留取血标本,及时免疫注射,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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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4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我院是有少数这样的职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要在个案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每次电话催促他复查的具体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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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具有完全行事能力。
我们要做的就是讲清利害关系,书面记录在案,当事人签字为据。
咱为她好,不领情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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