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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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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以下简称: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推进速度,如期完成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现结合实际情况,对下阶段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实施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对于全面提升城市防控和应对重大疾病、各类灾难、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构筑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队伍技术水平,保障市民健康,维护城市安全的重大意义。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精心安排,围绕总体目标,组织落实下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要将其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在今年第四季度内所有项目都有实质性进展,并纳入2009年工作重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调整和充实三年行动计划领导班子
(一)为保证项目的推进,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市卫生局成立“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各项目工作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公共卫生三年办),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任务。各区县卫生局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形式,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按照全市统一布置,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强、做实、做细。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员,具体落实各项目工作。
(二)各级领导小组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清晰,运作有序,信息公开,资料完整。在实施项目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协调好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
三、明确任务,加快落实项目任务和内涵建设
(一)各项目工作小组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75个子项目和市级财政经费安排,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疏理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步伐。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核定内容执行。要按照政府采购部分和非政府采购部分逐项分解,并及早启动政府采购工作。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非政府采购部分项目经费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细目在实施方案中予以细化。根据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度月报表和项目经费季报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二)各区县在落实本区县制定的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市级项目工作的推进。按照计划进度,完成以下实施项目:10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2家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社区试点门诊建设;14家二级中医机构急诊科或感染科改造;2家麻风病医院改造;全市二级及以下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22个区级医疗急救分站和新增90辆救护车(其中2008年任务详见沪重建〔2008〕12号文件,2009年重点落实10个区级医疗急救分站和配合完成市级分站的建设)。完成儿童近视干预项目、儿童肥胖病干预项目、学生龋齿充填减免项目和无烟校园项目的实施;完成“全覆盖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婚前保健服务新模式评估,提高婚检率”、“心身健康流行病学调查”、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探索社区精神疾病康复工作。配合开展公共卫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业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疫苗品种扩增及各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的开展。要落实学生龋齿充填补贴经费、婚前保健场地、设施改造、中医机构急诊科或感染科改造、新建医疗急救分站和新增救护车等的配套经费。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和实施由区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管理的社区康复机构建设、郊区配置应急救援现场小型指挥车和“120”专用洗消设施建设、增加执法装备、执法车辆配置的投入等项目,相关经费由区县财政解决。
(四)各市级项目工作小组、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以及各有关实施单位,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还应突出内涵建设。加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升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开展全覆盖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探索外来人口孕产妇安全分娩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推进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逐步扩大“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的服务领域,形成覆盖全市的健康教育咨询平台;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重点项目的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开发、整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把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七大系统建设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或有关工作部署中,认真加以实施,不断提高本市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共卫生工作模式的转变。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的督查评估工作。在项目申请、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及总结评估四大环节中,定期开展督查,形成督导机制。重点督导项目进度、经费管理、经费使用效率和项目目标效益完成情况。
(二)局公共卫生三年办将适时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区县、各实施单位落实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县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执行中的困难。要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运用调控资源的措施和手段,采取项目评估与绩效考评相结合,项目评估与奖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项目中期、终期自评工作,对不能按目标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08年年内将完成的有关项目,及时组织自查、总结,并报局公共卫生三年办组织外部评估和项目验收。在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重大项目、群体性项目、阶段性成果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实施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抓时间节点、抓建设重点、抓质量要点,确保全面完成《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各项任务。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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