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3-4-29 17:23 编辑
谢谢春花秋月老师分享!
把它直接贴出来,便于大家学习!
血液透析患者告知书 各位病友: 因尿毒症患者长期血液透析,是血液感染和血液传播的高危人群,所以定期复查(乙肝、丙肝、梅毒、HIV等)相关传染病指标,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也是为保护我们患者自己和其它透析患者的安全负责所要求的。 所以为保证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我院特做如下要求: 1、新入或转入的患者: 1)血液透析前要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螺旋体、HIV的相关检查。 2)于第3、6月再次复查相关指标(即0、3、6原则) 3)检查结果未出的需紧急血透患者应暂时安排在急诊透析机。 2、长期在我院血液透析的患者: 应每半年复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指标。满一年复查乙肝、丙肝、梅毒螺旋体、HIV。 3、有输血及输血制品史者,输入后3、6个月复查相关感染指标。 原则上首次在我院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室工作人员应见到相关检测结果才进行治疗。急诊病人除外。如您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血透室工作人员将有权推迟您的治疗。由此造成的不便还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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