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3-4-15 14:00 编辑
这是李六亿老师的课件:
防控措施—收治疑似或确诊患者的病区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及时隔离,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分开安置;疑似患者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同室安置。
根据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采取飞沫和接触隔离等措施。具体包括:
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限制患者的活动,若确需离开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戴外科口罩,防造成交叉感染。
医疗器具如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应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用后,应彻底清洁和消毒。
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防控措施—医务人员的防护应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和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
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根据导致感染风险程度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戴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在进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根据导致感染风险程度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
每个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6.3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注射室、治疗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a)通风; b)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e)化学消毒; f)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 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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