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患者是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尤其是乙型肝炎病毒(HB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为了有效控制血透中心的感染风险,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对于血液透析患者的HBV和HCV复查频率有明确的规定。
一、HBV和HCV的筛查与复查
1. 首次筛查:
对于首次开始血液透析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HBV、HCV、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2. 长期透析患者的复查:
对于长期透析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标志物1次。
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功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