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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重点部门感染防控是否必须纳入信息化管理?

2025-8-12 11:19 来自 SIFIC斯斯 发布 @ AI专区

医疗机构重点部门感染防控:信息化管理的必然性与实践路径  

在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体系中,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始终是高风险区域。这些部门患者基础疾病重、免疫功能低下、侵入性操作密集,感染发生不仅威胁患者安全,更可能引发暴发流行。随着医疗质量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迈进,重点部门感染防控是否必须纳入信息化管理?答案不仅是“需要”,更是“必然”——这既是法规要求的落地支撑,也是破解传统防控短板的现实路径。  

一、法规与标准:信息化管理的基础要求  
我国现行感染防控法规已为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第二十条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和暴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等专项规范均强调“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而《“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更明确提出“推动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HIS等系统深度融合”。  

国际层面,WHO《全球患者安全行动计划(2021-2030)》将“强化数字化监测工具应用”列为关键策略,美国CDC推荐通过电子健康记录(EHR)自动抓取侵入性操作、抗菌药物使用等关键指标。这些法规与指南共同指向:重点部门的感染风险因素(如手卫生依从性、器械灭菌参数、患者基础状态)具有高度动态性和复杂性,仅依赖人工登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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