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027|回复: 170

[正式赛场] “利康杯”辩论赛之三:洗手液是否需要注明开启时间?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20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424:辩论赛入选选手发言今天结束,本帖转移至公共区改为自由辩论贴向所有会员开放辩论,非选手不参与评奖,可自由辩论。
以下会员报名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约参赛,视为弃权,不再参与评奖:
popo1409
3032775750
含苞欲放
万里霞光6046
15836416828
春风细雨

金色秋天
清水一组

辩题:洗手液是否需要注明开启时间?
正方:需要
反方:不需要



以下为历史存档资料,非选手不用阅读(20150424之前的资料)
要求:
1、本区需密码进入,仅限选手参加。所有入选辩手必须于4.24之前发言,之后本帖将移至公共辩论区。24日之前未发言者视为弃权。辩论贴移至公共区之后所有会员将均可发言。辩手仍可发言但不作为评奖依据。
2、请文明辩论,禁止任何不文明行为。

评奖:本场比赛由上海利康提供奖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3等奖1名,优胜奖7名。奖品将于年会会场发放
如约参赛选手为以下人员,将进入评奖环节。
淘气包
尘埃1969
zhaoxirong
dufengxia
弯弯的月亮
sxy01234
开始懂了
良龙马
明玥
清风细雪
娜姆





结束时间: 2015-5-23 12:00 裁判: sific管委会

正方观点 (30)

正方:需要

VS
反方观点 (48)

反方: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细雪 于 2015-4-20 09:56 编辑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洗手液:洗手液属于皮肤清洁剂的一种,在我国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人们一直使用肥(香)皂来洗手。近年来大众消费观念的转变使洗手液逐渐成为传统洗手用品的替代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宾馆、饭店、机场、车站和医院等公共场合。洗手液具有性能温和、不刺激皮肤、使用方便、抗硬水、易清洗、泡沫丰富和洗后皮肤润滑感好等特点,且清洁卫生,易于存放。尤其采用瓶体泵头挤压式取量,避免了不同人群使用时的交叉感染,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既然洗手液是清洁产品,跟肥皂是一个性质的,写开启日期的理由是什么呢?你见过肥皂开始使用需要注明开启日期的吗?
只要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杂质,无异味,就可以使用。它的成分不像速干手消毒液,过期消毒液会失效而影响消毒效果。如果硬要说洗手液打开后有失效期,那么请问有效期是多少?哪个生产厂家写明了?所以只要是在保持期内,就可以使用。
再说,你见过宾馆、饭店、机场的洗手液写了开启日期了吗?既然大家都不写,为什么单单要求我们医院的洗手液写呢?况且,一瓶洗手液打开后,那么多人都用,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呀!要知道,我们的护士够忙的了,再增加无谓的工作,有必要吗?
我们别再没事找事,精力用在刀刃上,将护士本来就紧张的时间多为病人提供一些好的服务不好吗?
所以,洗手液真的没必要写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手液不属于消毒剂,只属于清洁剂。它只是让人洗手时,使手部的细菌、污物更容易清除,即使其中含有少量的细菌,也可被流动的水冲去,不至于影响洗手效果。何况,我们也无从查证有关权威部门、专家对此做过科学的论证。再者,瓶装洗手液,在临床科室,短期内就可以用完,如果保存良好,看不到浑浊、沉淀、变色等现象,闻不到异味,本人认为不需要标注有效期。
无谓的做法只能增加医务人员思维上的混乱和行为上的困惑。
要做就做值得的、有意义的事,不要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细雪 于 2015-4-20 20:21 编辑
dufengxia 发表于 2015-4-20 10:24
洗手液的使用要注意的是产品的保质期,但开封后,保质期会有变化的,肯定于封闭状态时不一样,我认为有必要 ...

对方辩友,不太明白你所指的开封后“保质期”会有变化,任何清洁剂厂家大多会有一个在有效期内使用的标注,谁也不会将过期的产品再拿来使用啊。再说,现在的洗手液大都是采用瓶体泵头挤压式取液,避免了不同人群使用时的交叉感染,密封性极好。你方提出细菌数量会急剧上升,有证据支持吗?请你方拿出证据来。倒是我们,一直使用,并没写开启日期,但对医务人员手采样结果没有异常,说明已经达到清洗手的效果了。至于监督科室使用量,你觉得有关联吧?使用量完全可以从领用量上得到数据啊!手卫生的依从性更是与写不写开启时间无关,不是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QB/T2654-2013洗手液行业标准中第一未说明要写开启时间,第二增加医务人员负担、第三洗手液临床在使用中,也不会使用很长时间、第四理化性质比较稳定,所以无需写明开启时间。

QQ截图20150420120100.png

QQ截图2015042012002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注开启日期的目的是用于规定开启后有保存期限的物品。而没有规定开启后有效期是多少的物品,即使开启后标注了有效期,开启后何时废弃?无意义,没必要。定期抽检使用中的洗手液的染菌量就足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1、洗手液属于清洁剂范畴,成分主要是表面活性剂及多功能添加剂,主要通过洗手时手部物理揉搓起到去污、去除病原微生物的作用。瓶口为按压式泵头、密封性较好,能够减少交叉污染的机会,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要求洗手液盛放容器尽量一次性使用,这样避免了交叉污染。
2、洗手液为每位工作人员洗手用品,和手消毒剂不同,手消毒剂中含有消毒剂成分,消毒剂只有在有效浓度下才能保证消毒效果。由于手消毒剂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依从性为强制性使用,而洗手液是每位工作人员都会使用到的,不必强制使用,也会使用,使用频率很高,消耗的也快。
3、手消毒剂书写开启使用时间,使用期限来自卫生部下发手消毒剂标准,那么洗手液书写日期没有依据。

所以,洗手液没有必要书写开启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上述“即使开启后标注了有效期”应为“即使标注了开启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个别报道洗手液中被沙门氏菌污染,那么请问这是哪年的事情?是不是洗手液在使用过程中盛放容器重复使用,这种情况最近媒体报道的洗手液污染较大,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遵守规范一次性使用洗手液,为了节约成本,容器反复使用导致病原微生物污染了洗手液。所以不能够拿不规范使用洗手液导致的污染,而作为洗手液必须书写开启日期的依据。如果重复使用洗手液容器的话,即使书写开启使用时间,也不能避免交叉污染事件发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正方辩友,洗手液为清洁剂,多酶洗液也为清洁剂,那么有几家医院在使用多酶洗液的时候书写开启时间,开启后使用效期是多长时间?。日常生活中洗洁精也是清洁剂,书写过开启日期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者洗手液瓶口为按压式,密封性比较较好,也能够减少交叉污染的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手液是不需要注明开启时间的,用完为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手液使用频率较高,一般不会超过有效期就用完了,故没必要注明日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开始懂了 于 2015-4-20 15:31 编辑
xiesq999 发表于 2015-4-20 12:06
作为正方,我认为洗手液是清洁产品,虽然目前没有明确也没有依据说明开启后多长时间容易污染,但有个报道: ...


之前我方辩友已经就洗手液的概念,用途,性质等方面的内容做了很详细的阐述,我在这里只想问问亲爱的对方辩友,您方所说的新生儿科洗手液污染了沙门菌而引起的感染暴发事件,我不知道这个沙门氏菌是怎么污染的,不过我想问问,难道标明了开启时间就不污染了吗???您有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这次的染菌事件与打开的时间或者说是与有没有标明开启时间有关系,再者,我还想问问对方辩友,既然要标明时间,那多长时间就要丢弃呢??您的依据是什么呢??谢谢对方辩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辩友,你所指的开封后“保持期”会有变化。我不十分理解,我说个生活常识,咱们吃的油都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大家都不会用了。如果按您的观点,当油桶(油瓶)打开后“保持期”会不会有变化哪?那咱们老百姓怎么能知道它多久就变得不能吃了?打开后还要写个开启时间,您见过木有?我想不管是食品还是洗手液的生产厂家(当然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厂家)都会考虑到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不用注明开启时间。费时、费力又毫无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xiesq999 发表于 2015-4-20 16:26
亲爱的对方辩友,前面我已经叙述了目前没有明确也没有依据说明开启后多长时间容易滋生微生物,多长时间就 ...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的解答哦,不过亲爱的对方辩友,我从您这段话中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现在目前还没有明确依据要求洗手液需要注明开启时间??(因为您方一再强调注明时间是为了减少染菌)
如果您同意我的理解,那我要感谢对方辩友,您赞同我方的观点
如果您不同意我的理解,那您是不是就说话前茅后盾呢??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5-4-23 12:37 编辑
淘气包 发表于 2015-4-20 14:52
对方辩友,首先您所说的标明洗手液的开启日期,让科室知道洗手液的效期我有疑问,您标的日期难到是洗手液 ...


请辩友注意,回帖时点击支持后出现对话框进行回复,否则不知是哪方辩友?


请版主删除,结果这个忘记写上了,另外一条写上了,不是故意的。没有误导的意思。是我的失误

点评

您这是在误导啊!点击“支持”就表示支持您的观点啦。只要第一次发言选择了“正方、反方”,就不需要每次点击了。  发表于 2015-4-23 08: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5-4-20 21:04 编辑
zhaoxirong 发表于 2015-4-20 16:23
请问正方:如果您认为开启后使用一个月(打个比方,不知道您的规定时多久),这个时间有和依据木有?


请辩友注意,回帖时点击支持后出现对话框进行回复,否则不知是哪方辩友?

请版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5-4-20 21:13 编辑
娜姆 发表于 2015-4-20 17:21
各位战友和对方辩手的老师们好。
我是正方队员。我仔细阅读了反方老师的精彩辩词,反方老师不赞同记录洗手 ...


请问正方辩友,1、叙述第5点为没有有效期所以记录开瓶时间就没有意义。请问洗手液怎么没有有效期呢?如果洗手液是没有有效期的,意味着可以无限期限使用,那么书写开启时间更加失去意义。2、书写时间是为了解单位水池洗手液消耗量提供依据。请问贵院计算洗手液消耗量是依据洗手液的开启时间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对方辩友的:2、填写开启时间是增加工作量,但是这些工作一般都是由管理物质的总务护士和管理护士去完成的,这个岗位的老师接触物品(包括无菌、消毒液等)的机会较多,形成这样填写开启日期的意识后对自身工作不会带去太多的负担。反而会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3、填写开启时间的目的不是只有管理效期的,还可以知道洗手液的使用量,开启后时间等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科学依据。
反对理由:2.全国有多少医院有多么多护士供你做那么精细的分工?你下去看看,基层医院护士严重缺编,一人顶三职,整天忙得下不了班,要知道基层医院可不是个小数目啊!3.填写开启时间如何会知道使用量?这有关系吗?至于那个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科学依据的理由,你自己觉得充分吗?我们这是在日常工作,不是搞科研啊!你引用的《小包装一次性抗菌洗手液污染情况调查》的文章,细菌总数大于1000cfu/g的仅13.1%,而无菌生长的占了73.44%,他们调查的是抗菌洗手液,是洗手液中的一个分类,并不能代表所有洗手液。再说,这个调查只调查了290份,只是一家之言,不能代表全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