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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
2015.7 氧舱消毒隔离制度 一、压缩空气和氧气必须符合卫生学标准(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每人专用一次性吸氧面罩,损坏或污染应及时更换。 三、每舱次治疗结束后应通风换气,及时做平面清洁卫生,舱内用紫外线照射30min(须遮盖观察窗有机玻璃)。也可用臭氧发生器或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四、舱内使用的痰盂、便盆、垃圾桶应每舱次治疗结束进行清洗。 五、氧舱体表应定期清洁,内壁应定期用消毒液擦抹。 六、患者专用衣服、鞋子,每疗程应更换一次。 七、气性坏疽、破伤风和其它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感染患者,应该单独舱室治疗,严禁与其他患者同舱治疗。患者出舱后,舱室必须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一)空气消毒:3%过氧化氢或者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 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 m3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小时;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 m3气溶胶喷雾,湿度为20%-40%。 (二)舱室内壁、地板、椅子、桌子等物体表面的消毒,用 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患者尽量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及其它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焚烧处理。必须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 mg/L浸泡30-45分钟,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10000mg/L浸泡消毒≥60分钟,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四)患者用过的床单、被套等尽量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无明显污染需重复使用的,单独收集,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60分钟后,或者压力蒸汽灭菌后,密闭包装,标示清楚,送洗涤中心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对污染程度严重的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五)所用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密闭运送焚烧处理。 (六)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应现用现配。 (七)患者应固定专用治疗、护理用具,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输液用品等 (八)舱室经彻底清洁消毒后,作空气培养,3次阴性方可供他人使用。 (九) 医护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 八、每周清洗消毒呼吸三通管及吸排氧软管一次,以1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九、每季度进行舱内空气培养。 十、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开舱治疗,严禁与其他患者同舱治疗,治疗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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