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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分子#

医废交接用数量登记可以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分类、按重量来记录交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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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规范既然说重量或数量,我的理解就是包的个数也可以呀,可能我理解有误了。每包重量肯定不一样的,只是每个科室都称重很麻烦,而且有的科室称重形同虚设,管理起来有难度,所以还是倾向于9楼和10楼老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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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科室是按重量交接登记,处置中心是按体积交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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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包算的,没有登记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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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出科是按质量登记的,但是医废中心是按箱登记的,而且像病理性医废,他们也不单独登记。感觉我们按照要求落实了,可是他们却不那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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