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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工作。
二、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拟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措施与防控预案,并督促执行。
三、定期开展现患率及前瞻性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四、根据法规要求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五、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六、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八、对购入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严把准入关,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医院。
九、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多重耐药菌定期进行监测,并将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提高无菌操作技术水平;加强医院感染诊断培训,提高感染病例的鉴别和上报率。
十一、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督导。
十二、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其在医院内的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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