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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静静青林

[求助] 医院环境卫生学还划分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2-10-11 17:07 编辑

新出台的《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对环境进行了划分,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I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它洁净场所;
    II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新生儿室等
   III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它普通病区
   IV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病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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