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10分) | ★4.3.1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 | 组织不健全,人员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开展培训和考核,不得分。 | |
4.3.2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 | |
4.3.3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 |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 | |
4.3.4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30%。 | | | |
4.3.5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药学部门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 | 无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或目录未备案,或无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制度与程序,不得分;未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每种扣0.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