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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灯管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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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近新近的紫外线灯管说明书上没有使用寿命,强度监测只是半年一次,以前用过的灯管有1000小时的,也有说明书注明是5000小时的,这样没有使用寿命的,临床使用时间该怎么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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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通过强度检测和计算累计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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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老师,时间累计还是以1000小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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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各位老师,像没有使用寿命的灯管,是不是只有监测强度符合要求就可以继续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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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在使用中的紫外线每半年监测一次,使用1000小时以上每3个月监测一次,如果监测强度符合要求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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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累计时间虽然到了,但强度监测达标的灯管仍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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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以强度监测达标的灯管,方可以继续使用,否则就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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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看监测结果,监测强度符合要求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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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监测强度,计算累计时间。

同时可以参考国标19258规定:
5.10  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寿命 灯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5 000 h。2000h紫外辐射通量维持率不低于85%,寿终时紫外线辐射通量的维持率不低于65%。

国标里对紫外线杀菌灯的寿命是按强度计算的:
寿命(单只灯的)        life(of individual lamp) 一只灯从燃点至“烧毁”或灯的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下降到本标准所规定值时的累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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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技术规范里没有要求使用多长时间,但是不得低于1000小时,根据这样理解,只要不低于要求的测定值都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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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累计时间虽然到了,但强度监测达标的灯管仍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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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看强度监测结果,只要强度监测符合要求,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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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做法是:每半年监测紫外线强度一次,只要强度监测符合要求,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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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主要是看辐射强度,符合要求,继续使用,每半年监测一次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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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GB 19258-2003 紫外线杀菌灯》的相关要求:紫外线杀菌灯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5000h。紫外线杀菌灯在正常燃点2000h和70%额定寿命时,253.7nm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应不低于85%和70%。

根据上述的要求,紫外线杀菌灯在出厂时应已经过相关的检测,应该是达标产品。
临床使用时,应以辐射强度为准,使用时间可作为参考指标。也就是说,即使灯管累计使用时间超过5000h,只要辐射强度在标准之内,就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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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测强度,每半年一次,符合要求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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