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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伤害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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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HIV、梅毒等疫情严重,对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是严峻的考验,体液血液喷溅的粘膜暴露、注射头皮针及手术刀、缝针伤等锐器损伤的职业暴露风险时刻伴随他们左右,工作中他们虽然采取标准预防但还是防不胜防,谁来保护他们的职业安全?谁来负责他们职业暴露带来的伤害?他们的伤害向谁投诉索赔?有法律保护他们的职业安全吗?没有!HIV患者拥有法律保护隐私权,而为HIV患者服务的医务人员因工作中受感染的却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这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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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本次的两会是否有相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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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要求查HIV实名制,吓退了不少人,不知利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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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条件只能起到辅助效果,如果自己不去很好的保护身体,再完善的保护措施也徒劳,效果再好的后悔药也不能完全挽回职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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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医务人员HIV的职业暴露,卫生部早在2004年就下发了相关文件:《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108号)》,您没见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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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南,不是保护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法律条款。
   通过培训,标准预防已在医务人员中深入人心并在工作中实施,但如骨科手术即便倍加小心有时还是防不胜防的,如有法律能保护医务人员诸如这类职业暴露被感染定为工伤岂不更好吗?呼吁立法保护医务人员的法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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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好,这确实是目前的现状,需要国家法律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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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映雪 发表于 2012-3-15 08:51
说得很好,这确实是目前的现状,需要国家法律来完善!

为我们医务人员的权益宣传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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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兔 发表于 2012-3-14 11:31
不知道本次的两会是否有相关的提案?

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职业是高风险职业,有呼吁才有关注,有社会关注才可能进入两会提案,同行们,我们的努力路漫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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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sxyys 发表于 2012-3-14 11:41
客观条件只能起到辅助效果,如果自己不去很好的保护身体,再完善的保护措施也徒劳,效果再好的后悔药也不能 ...

说的没错,工作中做到标准预防又有相关法律保护医务人员的权益就两全其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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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希望有更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医护人员权益的。不光光是职业暴露这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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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初学之人 发表于 2012-3-15 10:36
我们都希望有更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医护人员权益的。不光光是职业暴露这块的。

是的,比如说传染病的导致患致医感染,医疗纠纷的医方弱势等等都期望相关法律的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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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952023833 发表于 2012-3-15 11:01
是的,比如说传染病的导致患致医感染,医疗纠纷的医方弱势等等都期望相关法律的保护,谢谢。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当事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治疗效果不好时医生的人身安全等等,国家保护患者的同时是否也该考虑医护人员本身的安全呢?等等!!
就比方说前2年我们医院出现一例医疗纠纷,患者家属有位亲戚是市级医院的退休护士,她来谈判,我们告诉她,如果觉得我们医院有过错的话,可以走正常法律渠道。这位退休护士说“我们不会和你走法律渠道,那样弄不到钱而且麻烦,我们就是和你闹,你们医院敢不给钱!!!”
大家想想,作为一个工作了几十年的医护人员,当觉得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都会采取这样的途径,普通的老百姓就更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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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09〕4号
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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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做的职业暴露试点,就是为以后的相关规范做前期资料。在没有法律硬性保障的前提下,还是要呼吁我们的医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以及规范操作。从我们做的锐器伤基线调查来看,95%以上的针刺伤是可以通过规范操作避免的。以上仅仅是个人意见,请别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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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初学之人 发表于 2012-3-15 11:50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当事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治疗效果不好时医生的人身安全等等,国家保护患者的同时是否也 ...

因为没有法律作后盾,医方现在就有这么一个现象,通过私了解决医患纠纷,患方就看准备医方的软肋而胆大妄为,不给钱就闹,一闹媒体介入,政府介入,这两个部门一介入我们有理也说不清了。所以有法律保障才能保护医务人员从业安全和保护医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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