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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6.3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手卫生消毒: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6.4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见附录A
6.5 消毒应遵循以下方法:
a)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b)严格按照附录A医务人员洗手方法A.3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c)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 A.1 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A.2 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A.3 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A.3.1掌手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见图A.1。 A.3.2 手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2。 A.3.3 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见图A.3。 A.3.4 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4。 A.3.5 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5。 A.3.6 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6。 A.4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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