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烟雨随风 于 2015-2-10 09:40 编辑
我科制订了一个《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下发给临床,不过很不成熟,仅供参考。 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应高度重视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以及关键环节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 早期治疗感染病例。 2、临床科室发生聚集性、难治性手术部位或注射部位感染时,应当及时进行非结核分枝杆菌的病原学检测及抗菌药物敏感性、耐药模式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指导临床及时应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 3、医务人员实施手术、注射、插管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技术时,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手卫生规范。 4、 感染患者安置在单人隔离间,无条件时可将同种病原体感染的病人安置于同一室,并限制病人的活动范围。 5、加强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工作。对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对不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使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或灭菌,消毒浸泡时间不少于45min;灭菌浸泡时间不少10小时。 6、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7、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应当注明时间,规范使用,并避免患者共用。无菌液体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8、物体表面消毒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并保证其浓度配置准确。 9、 病人换药敷料用双层黄色塑料袋盛装密闭运送,病人使用后被服用黄色塑料袋盛装密闭交洗衣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