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急性左心功能衰竭、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和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胡瑞荣、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