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个应急预案供参考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1 目的 1.1 为有效应对医疗废物在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减少其对环境产生危害,有利保护人体健康,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适用范围:全院医疗性废弃物。 3 定义 3.1 医疗废弃物:根据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1.1 感染性废弃物 3.1.2 病理性废弃物 3.1.3 损伤性废弃物 3.1.4 药物性废弃物 3.1.5 化学性废弃物 4 参考依据 4.1 法律法规 4.1.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实施。 4.1.2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 4.1.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 4.2 评鉴条文 4.2.1 《JCI医院评审标准》第六版,PCI.7.2及FMS.5.1 4.2.2 《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第六章医院服务(八、后勤保障管理),6.8.4。 5 政策 5.1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5.1.1 当发现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时,第一发现人应在2小时内上报院感科。 5.1.2 院感科负责意外事件处理的组织、指挥和防护。 5.1.3 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5.1.4 组织相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疏散和保护人群,采取控制现场等应急措施, 5.1.5 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5.1.6 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5.1.7 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1.8 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院感科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5.1.9 院感科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报告, 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上述主管部门报告。 6 权责 6.1 制度制定及更新科室:总务科。 6.2 督导科室:院感科。 6.3 执行科室:总务科、临床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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