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尘埃69 于 2024-8-8 15:47 编辑
两台牙科综合治疗台间宜设物理隔断(隔断高度≥1800mm)或两牙科综合治疗台头枕间距≥2400mm。 两台牙科综合治疗台间带物理隔断,牙科综合治疗台 ①(头枕部)距最近障碍物宜800mm,牙科综合治疗台 ②(患者扶手)距最近障碍物宜900mm,牙科综合治疗台 ③(痰盂)距最近障碍物宜500mm, 两台牙科综合治疗台间无物理隔断,两台牙科综合治疗台 ①(头枕部)中线最小距离2400mm,牙科综合治疗台 ②(患者扶手)距最近障碍物宜900mm,牙科综合治疗台 ③(痰盂)距最近障碍物宜500mm 《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标准》WS/T84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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