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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李六亿教授的课,讲到2023版《医院隔离技术标准》中关于“规范性附录”与“资料性附录”的区别,觉得对理解规范很有帮助,我又进行了整理分享给大家。
在《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中,附录分为两类,一类是规范性附录,一类是资料性附录,二者都属于标准的可选要素。
规范性附录: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或补充条款。在标准条文中提及时的措辞一般为“应遵循附录A的规定”、“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等。 规范性附录与标准文本本身具有同等效力。所以必须执行。
资料性附录:给出有助于理解或使用标准的附加信息,不包含要求(附录为可选试验方法等除外)。在标准条文中提及时的措辞一般为“参照附录A”、“见附录A”。可以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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