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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3-11-9 18:28 编辑
标本规范采集培训不是院感科的事,这是临床检验部门责任。
国卫医研函【2021】198号
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
二、责任分工
(三)临床检验部门责任。临床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运送、细菌及真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规范,加强微生物专业能力建设,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相关知识与技术应用宣教。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临床科室,对本医疗机构内常见病原微生物的耐药性进行动态监测,至少每季度向临床科室发布更新病原学检测及耐药警示信息。不断提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比率,重点关注血培养及其他无菌部位标本微生物培养的送检比例和标本采集的合格率,综合应用多种检验方法,提升检验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我们医院的《多重耐药菌核心防控措施落实检查表》供您参考。
多重耐药菌核心防控措施落实检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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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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