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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发热门诊(诊室)收治能力的紧急提醒】
按照1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会议精神,提醒如下(正式通知稍后):
(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和有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设置发热门诊,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不得自行取消设置或擅自停诊,要确保应开尽开。
(二)发热门诊(诊室)独立区域设置,不再强制要求设置三区两通道,要通过门窗、机械加强通风。
(三)强化医务人员和诊室的配备,建立动态调整的机制,做好应对就诊高峰的准备。加强对全院内科、儿科和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均要具备接诊能力,随时增援发热门诊(诊室)。
(四)发热门诊(诊室)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不穿防护服,穿隔离衣、带医用防护口罩、手套。指导患者在健康允许的情况下带医用防护口罩。
(五)发热门诊(诊室)收治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按以下情形做好分级分类救治:
1、抗原检测阳性且不需要住院的患者,不用测核酸,开药后居家治疗。
2、仅对需要住院的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患者正常诊治,核酸阳性患者根据分级分类收治原则住院治疗,由患者个人做好防护,自行就医:
(1)以新冠为主要治疗需求的:普通型去亚定点,重型去定点医院。
(2)以新冠之外的其他病为主要救治需求伴核酸阳性的患者:在各级各类医院(含专科医院)指定病区收治。
(六)加强管理。12月7日晚,各市、县(市、区)哨点专班要组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发热门诊有无擅自停诊。12月8日上午8点前,请各地市通过问卷星报告报本地区发热门诊的停诊情况。省专班将同步加强监督检查和电话抽查,并建立日报告和调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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