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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妇胎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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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悬赏1金币已解决
新版医疗废物目录中现在正常产妇生产后的胎盘不属于医疗废物,那我们该如何处理?按生活垃圾处理好像有点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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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妇生产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3】15号 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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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产妇生产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3】15号
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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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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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8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也只是规定了具有传染性胎盘按医疗废物处理,正常胎盘交医院怎么处理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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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助产士交于产妇本人,并有交接记录,产妇不要者,签字,按医疗废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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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i病理性废物进行处理!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123号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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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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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的胎盘由医疗机构消毒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置,正常胎盘交由产妇自行处理,如果产妇放弃那就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所有胎盘都必须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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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的胎盘由医疗机构消毒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置,正常胎盘交由产妇自行处理,如果产妇放弃那就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所有胎盘都必须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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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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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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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产妇生产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3】15号
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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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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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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