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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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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种、毒种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管理;含氯消毒剂高水平消毒后按医疗废物处置,这样做对吗?不需要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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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配备高压灭菌锅,就是要使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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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WS 233—20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7.7.2        实验室根据菌(毒)种、生物样本及其他感染性材料和污染物,可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方法或有 效的化学消毒剂处理。实验室按规定要求做好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7.8.3        实验室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实验室废物的最终处置应交由经当地 环保部门资质认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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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株等高危废物”首先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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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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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菌种、毒种有高压灭菌条件首选高压灭菌,无条件使用化学消毒方法先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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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株等高危废物”首先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我们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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