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 | | |
| 1.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有严密的密封措施;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或设施不严密扣2.5分;位置不符合要求扣2.5分 |
2.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倾倒、堆放;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禁止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 | | |
3.有防渗漏、防日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 | | |
4.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易于清洁和消毒(地面、墙壁光滑,有上下水);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 | | |
5.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 | | |
6.医疗废物暂存间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暂存间内医疗废物分类存放,分类标识名确。 | | | |
|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 | | |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 | | |
3.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 | | 无佐证材料扣2分;询问相关人员相关知识,不了解扣2分 |
4.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 | | |
| | | |
| | | | |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别置于符合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医用可回收垃圾用非医疗废物袋、桶收集盛装,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 | | 医疗废物未分类或分类不清扣2.5分,包装物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规范一项不符合扣2.5分,医用可回收垃圾处置单位不具备资质扣5分 |
3.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要作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双签名等。 | | | 抽查临床科室,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不全一项扣0.5分,经办人双签名不全扣1分 |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 | | |
5.医疗废物交给持有经营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转移联单填写内容齐全,保存完整。 | | | 无合格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合同扣2分,医院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不全扣2分 |
6.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 | | |
7..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是否及时清洁消毒。 | | | |
| 1.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 | | |
2.运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地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 | | 现场询问运送人员运送路线和时间,与规定要求是否相符,一项不符合扣2分 |
3.运送人员在运送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 | | 抽查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包装、标识、标签及封口情况,一项不符合扣1分 |
4.运送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直接接触身体。 | | | 询问运送人员运送注意事项及应对措施,一项不符合扣1分 |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 | | | |
| 1.是否建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如第三方管理应提供资质。 | | | |
2.是否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 | | |
| | | |